我一句话都来不及打断,迪克已经自顾自的说等他缝好了夜翼战衣就给我带来哥谭,要修改的活都让他来干。因为他对于自己缝补战衣这种事情已经很熟练了。

我安静如鸡的盯着我手中的圆形变身装备以及那个还被挂在房间角落的蝙蝠战衣。

我被爱情困住了,无处脱身。

怎么会这样?

明明拥有偶像送的超贵高科技装甲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拥有家人们量身为我打造的帅气战衣同样是令人开心的事情。

开心跟开心叠加在一起本该是双倍的开心,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多洗爹?

唯一让我庆幸的,只有成熟又稳重——年纪比我爹还有迪克都小,但却比他们都成熟稳重——的提姆并没有参一脚,相反的,在知道我痊愈并且身体强壮、脑子也没受损之后,提姆还特意给我发了祝贺,并且理智又详细的发了一封邀请信函,让我到「没有任何威胁」的韦恩集团去当总裁秘书。

他表示这样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韦恩集团的总裁跟董事长位置肯定就是我的了,没有人能跟我抢。

我倒是想知道,家里有哪个人会憨到去接那种过劳死工作啊?

我同样言辞恳切的拒绝了这封挖角信函。然后带着我对未来的咸鱼快乐生活拒绝了达米安的「虽然你有超能力不太符合我的需求,但我可以勉强让你成为我未来的罗宾」这种不三不四的邀请。

谁要穿的五颜六色在街上乱跳打人啊?

真要说有任何人没对我,洛克希?韦恩,回归哥谭表示高兴与祝贺,就只有那个只看笑话却不给建议的心灵之友了,可恶,这家伙,我醒来的这一天,别说人影了,我连信息的尸体都没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