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去找,只在下游找到一只她妈才给她哥做的布鞋,旁边还有一团腐肉,看着像从小腿上落下的,大家都以为她哥死了。
此时刘竹双目圆瞪。
她身上是她哥燥热的体温,鼻尖是她哥军服上的肥皂味。
她的心里从有过的妥帖安稳,连一丝陌生感都没有,顿时就翻身抱着自家大哥,呜呜哭了起来。
她怎么qへq也没想到,金玲居然真的把她哥给带回来了!
就算事情已经过了十年,自己哥哥的轮廓她怎么会不认识?
虽然破了相,脸上一条疤,而且相貌也和十年前不太一样了,但这就是她大哥!
这时,忽然有人阴阳怪气道:“哟,别见了穿军装的就乱攀亲戚呢!十年了,什么也变了,他说是红朝就是红朝?那么大的水,那么深的河,鞋子都冲掉了,肉都稀烂了,还做梦他活着呢!”
又是徐桂枝。
“不要你操心!”
刘竹妈抹着眼泪走过来:“我自己的儿子我会不认识?甭说这长相,再说我儿子把我绣的这些都拿过来了,还有什么不信的!”
说着把一双黑布鞋子放在桌上。
那鞋子侧面上面绣了一面五星红旗,旁边绣了字,一个是“平”字,一个是“安”字。
“喏,我自己做的鞋我会不知道?这鞋面和我一件褂子是一块布头上出来的,我那褂子还在呢!”
说着又进去把那褂子拿了出来。
村里妇人多是擅长针线活的,平时闲下来就爱在一起纳鞋子,谁的风格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