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别人不看, 就看人群簇拥着的一个小女孩儿。
那女孩儿估摸着和刘爱文大几岁,高挑娇贵, 一看不是好伺候的主。
她比十二岁的桃花看上去都要高上十几公分,加上长相不错, 皮肤又白, 使她有了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她又不像村里其他孩子一样瘦弱,面颊充盈,身上穿着的蓝黑色大棉袄也是鼓鼓的, 一看就知道里面棉花多,衣服非常保暖。
可见她家世好。
她也没有像村里其他小女孩那样扎那种常见的双角辫,而是把一头乌黑的秀发披在肩头。
这种装扮在这年头的农村是很少见的。平白的就少了几分憨厚,多了一丝娇贵之气。
金玲心里吹了一声口哨。
这个女孩儿长得倒是不错的,也难怪前世的小混混刘爱文一门心思做这女孩的舔狗。
自古舔狗空悲切,前世的刘爱文怎么想也想不到,自己就是谈个纯纯的初恋而已,怎么会被这女孩儿陷害得坐了牢?
没错,这位就是田叶叶。
田叶叶,十一岁,人美声甜家世好。
因为被家里小公主般呵护着,所以性格非常高傲,背地里有人称她为乡村小千金。
精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个书,还要跟一些小屁孩打交道,但其实在原著中这位田叶也刚出场,就已经二十岁了。
二十岁的田叶叶上了大学,在镇上有了工作,可谓前途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