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肖大哥不是刚认识的,以前冬天在粮库扛大包,就见过。不过没说过话。这何花,跟男人一样找麻袋,大半的老爷们都没她能干。是名人。都知道有这么一号。
后来听说市里挣得多,孩子也大点儿,能撒手了。就把孩子扔家让婆婆看着,她进城来找活儿。跟同乡一起在批发市场扛大包。都是老乡嘛,这才跟肖大哥搭上话的。是肖大哥看上的人家,觉得是个能干会过日子,就觉得人家可怜,就起了心思。
回家跟老两口一说,肖老爹都知道何花那个人,又到工地上找镇上熟悉的问了问,评价都很正面。老两口就觉得也还行。她男人刚死的时候,她才二十出头,这都十来年了,也没把婆婆扔下,可见品性是好的。又是个过日子的好手。没啥可挑捡的。
老两口还特意去批发市场买菜,偷着看了人。心下更有数儿了。操劳得显着有些老相,但本身长相是不差的。
也就都同意了。
让肖大哥自己问问女方的意思,他们这个情况,也别搞啥三媒六证的了,俩人都同意,扯个证就得了呗。结果一问,女方没说不乐意,就说得带着闺女婆婆一起嫁。
哦,怪不得她那样儿的人,一直没再婚呢。原来症结在这儿呢。养个继女还说得过去,可谁乐意养着媳妇的前婆婆呢?
别人嫌弃,肖家不嫌呀。
家里又不缺一个人吃饭的钱。
就喜欢这种品性好的。
让原来那大嫂给折磨的,老两口可太想要个这样儿的大儿媳妇了。
立马就同意了。那边也没说的。
本来还说扯个证搬一起就得了呢。婚前跟何花见过两次,相处过几小时后,老两口非得办婚礼,表示他们对这个儿媳妇的欢迎。
就这样儿,赶在年前,回老家扯证的机会,在老家请了二十桌,把亲戚朋友都通知到了。热热闹闹的办了正式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