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打开,步卿允意外地只见到洛云衢一个人,他正在把最后一个箱子的东西往外搬。
步卿允好奇这一箱到底是什么,以至于他一个小少爷亲自动手,看样子还颇仔细。
“需要我帮忙吗?”步卿允一旦放下防备,就像卸下硬壳的蜗牛,整个人就会柔软下来。
洛云衢搬的大半都是书,部部都很沉,显然,他很少做这种事,看其微蹙的眉目就知道他已经很不耐烦。
“好呀,只要你愿意,我无所谓!”洛云衢扬起唇角的样子极温柔,他会笑的眼尾挑起微妙的弧度,轻颤着诱人的电波,很难不让人心动。
步卿允活到这么大,从没想过爱情、婚姻这种事,那时的条件容不得他想,所以关于□□显得异常迟钝,但即使迟钝,他也能感受,对面这人很危险,比任何人都危险。
他们虽然解除了危险关系,但不代表以后不再重堕其中。
还是不要走得太近!
他干脆低下头看他箱子里究竟是什么宝贝,结果一看,伸出一半的手怔住了。
那是一个巨大的相框,里面并非嵌着一张照片,而是一件黄色球衣。上面醒目的数字24瞬间夺走他的呼吸,大写的kers是他最喜欢的球队湖人,如果没猜错,反面应该是名字
yant。布莱恩特科比!他最喜欢的球员,2016年4月14是他职业生涯最后一战,当时就是穿的这款球衣。
步卿允仔细一看,球衣下摆赫然还有他狂草的签名。
步卿允内心震惊,这是一件极其珍贵的球衣!
他不得不承认,有钱是一种特权,能得到别人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你也喜欢他?”洛云衢的声音低沉又迷人。
步卿允小心翼翼搬出相框,语气郑重,“是!他走的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伤痛和信仰之上,别人只看到他表面的光鲜,却不知道背地里他经历过多少。”
洛云衢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着他,那人漆黑的瞳孔闪烁着灼人的光泽,即使在暗夜也灿烂夺目,在荒漠也盛放裸裸,让人无法忽视。
视线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往下,此时步卿允还穿着沐浴后的那套睡衣,因衣领过于宽大,在搬相框时滑落肩头,露出莹白锁骨,像个形销骨立、衣带渐宽的美人,让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