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日低头种地,一种一下午,终于在天黑前,插完了所有稻苗。他一个人的干活量,顶另外四个人还多。不光是嘉宾,连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被后期加上了大大四个字“种田之光”。
一下午的太阳暴晒,于日的后脖颈晒得退了一层皮。
凌风率先发现了这点。他和节目组交涉半天,得了一瓶芦荟膏,把于日叫到自己身旁,帮于日抹药。
“皮肤那样白,稍微一晒就脸色通红的人,怎么不多注意一点?”
凌风动作轻柔地给于日抹药,小心地吹干。
于日不在意地回答:“没事,我后面有个剧,正好不需要很白,晒一晒更符合角色。”
“鱼鱼,小小年纪倒什么都会,十项全能都不足以概括了吧。”凌风自然地和于日闲聊。
凌风主动找话题。他算是看出来了,封絮喜欢于日,那个小爱豆又爱黏着于日,即便时元任对于日满脸的不耐烦,可到了饭点,就会自觉地围着于日打转。
如果他再不努力,想必和于日说上话都是困难。
这个节目,于日能参加,对他而言,意外之喜。两人虽同处一家公司,可于日的工作室独立运作,如果不是剧组合作,基本很难见面。难得有朝夕相处的机会,凌风决定最后努力一把。
还没等他们聊上两句,裴煊过来凑热闹:“凌风大哥,鱼鱼,我发现你俩手机壳竟然是情侣款唉,一模一样。”
裴煊看热闹不嫌事大,为节目组助推磕点。
“你家弟弟一天天的竟能叭叭。”于日偷偷向裴天吐槽。裴煊不说,他都想不起来。
裴天亦觉得这个弟弟比以往更讨嫌,有还不如没有。对于这个同款,裴天也觉得碍眼得很。
他忍不住嘟囔一句:“早该让你换掉。”
“换!回去就换。”于日也不管是不是自己最爱的彼得潘了,说起话来颇为咬牙切齿。综艺什么的,简直烦死了,以后还是少参加为妙。
凌风倒是乐于被发现,他微微一笑,如春风拂面:“我和鱼鱼都很喜欢彼得潘电影……说起来,还是因为手机壳相同,这才在片场渐渐熟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