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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容昭也看到了稍远处的情况,那是一处湖水,在湖边趴卧着数只体型很大的动物,每只高约两米,体长约三米,背上是坚硬的甲壳,上面遍布眼睛似的孔洞——百目虫,也有人因其头上的独角而称其为独角虫。

百目虫以赤眼血蝠为食,身上的甲壳坚硬无比,血蝠咬不穿,孔洞也是干扰血蝠感应周围情况而生的。

陆时雨见被血蝠追着的两人灵力还算充裕,想来没跑太长时间,那血蝠的洞穴多半在这附近。

世间万物不可能一家独大,总有相克之物,而且多生活在其附近,百目虫喜水,而火炎之地水源不丰,陆时雨便想着附近如果有水源,那多半会生活着百目虫,她便根据周围灵植的生长状况推测附近的地理环境。

其实陆时雨没多大把握,碰运气的心态更多,但总好过没有目的的跑路来的有用,现在看来他们运气不错。

容昭计算着时间,带着陆时雨一头扎进湖水里,身后血蝠正好赶到,百目虫原本还想对付入侵者,这会儿食物上门,便暂时放弃了他们,改为捕食血蝠。

血蝠不惧水,但其身体构造在水中行动多少会受限,对付起来省事不少。

动物遇到天敌都有逃避的本能,哪怕其有数量优势,血蝠也不例外,很快便陆续撤退,陆时雨和容昭趁乱从湖水中探出,悄无声息的离开此地。

没等他们走出多远,身后就追来两人,正是害他们狼狈跑路的罪魁祸首。

其中的男人拱手行了一礼,说道:“两位道友请留步,之前多有得罪,等并非有意连累两位,只是逃到此处避无可避,在下想着若是往另一个方向走,那血蝠也会分两路追赶们,不若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得罪之处,还请海涵。”

陆时雨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都对他们之前的行为没有好感,只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便要离开。

那男人仿佛没看到陆时雨的冷淡,自顾自的跟上:“在下程牧屿,这位是在下的妹妹程颜昔,两人都是散修,想来这里碰碰运气,只是没想到招惹上血蝠,如果不是遇到二位,们怕是凶多吉少,二位的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陆时雨随口道:“不必,们没出手相救,是你们自己跟上来的。”

“那也是托了两位的福。”

陆时雨没接话,程牧屿也不在意,他的目光落在陆时雨的发间,琉璃石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炼器材料,但因为其漂亮的外观非常受女修的欢迎而价格居高不下,像是一根发簪的价格就足够购买一件不错的宝器级别的法器了。

有这钱买一件法器关键时刻能保命,要一个没什么用的装饰品能干嘛?因此,除了不缺资源的名门世家的公子小姐,一般修士是不会将灵石浪费在这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