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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吗?

不,她心中毫无悔意,只有无尽的怨,怨自己所托非人,把这么重要的事交付给贪小便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宋三嫂。

怨宋旌夫妇出尔反尔,食言而肥竟开始张罗着给她找婆家,迫不及待要把她嫁出去,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诚然嫁妆不薄又如何,比得上宋家全部的家产吗!

怨宋思源不该出生到世上,明明这一切原本属于她!

在宋明珠心里,宋思源就是个不该存在的闯入者,就是一个强盗,抢走了属于她的东西。

贪心不足蛇吞象。

公堂上,宋家夫妇看向一语不发的宋明珠,眼中再无一丝温情,心中亦无亏欠,撇开养育之恩不谈,他们也算是她的贵人吧,提携她出泥泞带入城,从穷苦的草芥丫头变成娇养的富家千金小姐。

即便生下思源后,宋家也未曾亏待她半分,待她一如既往,视如己出,便是后面改了主意,不打算招婿,也为她准备了一份高规格的嫁妆。

而且在他们有意为之下,源儿打小亲厚她,照此发展下去,成年后他们百年后,必是要处处照拂她的,她要是少一点贪心,一生衣食无忧是没跑的。

得此下场,咎由自取。

一个主使,一个亲手杀害幼童,动机图谋宋家财产,属于合谋。

根据律法,

谋议者徒三年(预谋但未实施)

已杀伤者绞(已经实施但受害者受伤未死)

已杀死者斩(已经实施受害者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