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显而易见的喜好,甚至不需要像关鹤谣这样暗自观察过许多次,而是只与他共进过一餐就能窥见。

假设他面前有鱼有肉,他一定先去吃鱼,最后算下来也是吃鱼吃得更多些。

包括关鹤谣自己在内,她认识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归根结底都是肉食动物。

她也总觉得,“喜欢吃肉”是人类刻在dna里的本能。

除了一小部分人能以信仰的力量将其遏制,绝大多数人都会向油汪汪的红烧肉举双手投降。

肉食,意味着热量,意味着生存,意味着强壮的体魄和进化的可能,这是祖先自远古开始,在无数次饥饿和餍足中叠加的渴望。

哪怕现在我们能以“蔬菜沙拉最健康啦”“水煮虾仁也挺好吃哒”这些想法暂时欺骗大脑,也欺骗不了身体对脂肪和蛋白的向往。

一盘表皮微焦、色如琥珀的烤鸭,一只滋滋滴油、香飘十里的羊腿,一锅软烂细嫩、骨肉分离的排骨……都可以轻轻松松击碎那些虚假的理智。

萧屹却真的不同。

“可能是小时候我捕到的鱼虾都要交给萧大闯,只能想方设法偷留下一些,或是趁他没注意尽快吃掉。”

萧屹曾这么解释过这份偏爱,“我那时只想着拼命吃东西,尽快长大逃离他。而河里捕来的鱼虾,就是能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所以就像是总也吃不饱,吃不够一样。”

虽然背后的理由令人心疼,但爱吃鱼虾总归是个很好的饮食习惯,关鹤谣自然支持。

靠着身为厨子的优势,她对火候的把控最精准,一边吃,一边也不耽误看炉子,眼见有几串里脊烤好了,就将其及时撤下,换上去一把虾。

赵锦又没抢上,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羊肉串。

“五哥多吃一些,爱吃鱼多好。”关鹤谣盈盈带笑。

“黄鱼冬月吃正好,我下回看到了再多买些,抓紧时间吃。天气越来越冷,再要有这么好的鱼虾就要等到春江水暖了。”

她说着说着,无不惋惜道:“说是大清早那会儿有岭南来的生蚝,可惜我去晚了没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