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初得到神通之时,他不仅无法控制血脉,连灵力也无法使用,乍一眼看去,像一位魔界最低等的魔族。

除了脸好看些,一双眼睛是金色的外,便在无出奇之处。

钟岳接他出剑塔时,他根本不敢让便宜爹爹见到他的样子,因此以斗笠遮掩了容颜,然而黑纱能掩盖金色的眸子,却无法遮掩他身上的魔族气息。

原本该扑上来抱住他的钟岳呆在原地,楞楞的瞧了他许久,念出了一个名字。

“逐晏……”

随后,捞起了他一缕长发,发丝青墨,并非血红之色,钟岳方才恢复正常,拉着钟岳离开剑塔时说道:“心肝儿子,从现在起,你住在剑岛,跟我住在一起。”

钟应心绪繁杂,默不作声。

之后,他趁着一个空档,直接溜出了剑岛,离开了玉馨书院。

他当了二十年的道修,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自己成了魔族。以往他还能告诉自己,他跟道修没什么差别,现在却再也无法欺骗自己。

他!就是魔族!

继续待在便宜爹爹身边,只会害了他。

离开玉馨书院后,因为无法使用灵力,钟应跑了几天,也没跑出多远,只能在一家小客栈休息一晚,在继续东躲西藏。

以往他住客栈,都是大大咧咧坐在二楼最好的位置,点最名贵的菜,听着台上的小曲,这一次,却早早进屋,紧闭门窗,吃食都让人送进来。

金乌西沉,晚霞绚丽至极,猩红似血,连空气都弥漫着血腥味。

钟应察觉到不对,推开房门,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血液从店家身体溢出,形成一个小水洼。

而罪魁祸首揪断一条手臂,咬了一口血肉后,嫌弃的扔至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