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的香气弥漫在他的四周,令他的肠胃蠢蠢欲动。但他的舌头却告诉他,面前的食物吃着就像是个沾着泥土的橡皮,连咽下去都能自动吐出来。
少年委屈极了。
他被埋了几百年,就想吃个饭,容易吗他?
可怜的少年饿晕在厕所里,最后还是路过的好心人把他捡了回去。
那个好心人长着一张五官深邃的帅脸,那在黑暗下如同红艳艳的眼睛美丽极了,就像是少年小时候偷吃的红石榴,让他充满食欲。
好心人告诉少年,他们跟外面鱼唇的城里人不一样,是高贵冷艳的血族,拥有着永恒的青春和生命。
如此高贵的他们除了大蒜和银器,无所畏惧。
所以,他们不需要食用城里人那些艳俗的垃圾食品,他们吃的是高雅有格调的东西,某种和谐的红色液体。
在喝下那放在高脚杯里晃荡荡的红色液体后,少年终于感受到了几百年来第一次的饱食感。
虽然,他大概永远不能理解,明明跟蚊子的食谱一模一样的种族为什么要给自己取一个仿佛上世纪八十年代杀马特贵族一样的名字,也不知道那红色还带有腥味的液体哪里高雅还有格调。
这里面,连腥味都不去。
人家城里人吃鱼好歹都要还要用柠檬汁去腥的。
最令少年失意的是,这群自称高贵优雅的中二贵族每天的食谱只有一种,还不如城里人吃的土豆。
一个从地里面长出来的淀粉综合体好歹还有水煮清蒸、土豆泥、土豆条几种吃法,而中二贵族们的红色液体永远是倒在高脚杯里喝,连味道都不试着调一下。
少年枯了。
他觉得曾经那身为经历无数挫折悲惨都不会被打败的男频复仇流主角的自己已经死了,活下来的是一只没有东西吃的咸鱼。
龙旦旦说着拿起餐巾纸擦了擦被毛血旺辣出的鼻涕,“后来,他浑浑噩噩地在鸥粥四海为家,游荡了大概一百年吧。有一天,突然来到了一个城市。在寻找红色液体的时候,夜市的店家给他推荐了一碗红丹丹的宝物,名为毛血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