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朝归小声念叨,“我没有魂魄,我只是父亲的一口精气。”

朝归没有魂魄这件事,其实不是秘密,只是珩尧没有仔细想过。

毕竟朝归能跑能笑,充其量手有点凉,按狼族来算就是他毛不够厚身子骨虚。

谁能想到朝归不是个正经魔族。

“我是莲子芯做的皮肉,心头血和精气炼得神识。”朝归认真解释道,“天道律法,没有我的位置,因为我不沾灵力,周深死气。我死之日就是父亲精气烧尽之时。”

珩尧支着胳膊叉在石桌上,他在努力理解眼前这个魔其实连魔都算不上得事实:“那你心头血?”

“是我三盏魂灯,”朝归叹了口气,“现在的我,半魔半鬼。”

听起来很不吉利的样子,珩尧如是想着:“那你跟不跟我走?”

“我和谭娘身上都有父君的血印,一旦逃脱就会被发现。”朝归蹙着眉头,他也是第一次思考还有逃跑这个选项,眼下脑海思绪万千,又抓不住头绪,“上次我离开禁地抱回你,已经让父君动怒。”

“他怒他的,”珩尧嘿嘿一笑,“你就说,你想不想跟我走吧。”

朝归愣愣看着眼前人,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塞在袖子中的格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