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穿得工整朴素,躬身拜见的礼数比江临周全了八个度,一看便知是出身于书香门第。
“下官刑部判官司马光,见过包中丞。”司马光恭敬地一行礼后,注意到了包拯身边之人,惊讶道,“白石兄?为何……”
“君实,好久不见。下官也是被包中丞叫来的。”江临也不知会在此见到司马光。他微笑点头,假装对原主这个听起来像“白痴”的字接受良好。
是的,江临这个原身本就认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司马光。而且他二人是同届的第二名和第三名,自然会在殿试后庆祝的半个月里互相交换了名刺,甚至相谈甚欢过。
中间司马光调任同州,与他联系甚少,此刻才刚回京不久,他二人还未互相拜访过。但从司马光看向自己那闪着光的眼神,便能看出他重见故友的欣喜。
司马光欣然向包拯介绍了一番二人的渊源,又问:“不知包中丞今日为何将我等聚集在此?”
“还不是因为开封府最近那桩案子实在难办,下官才来向二位请教一番。”江临唉声叹气地抢了包拯的考题,被后者斜睨了一眼。
包拯拆台道:“那桩案子,江少丞不是已经锁定凶手了吗?”
司马光注意到了他们之间的暗流。他眸光一动,向江临道:“是开封府的那桩案子吗?有什么能帮忙的地方,君实定当竭尽全力。”
“是啊,下官原先也以为自己遇到的仅仅是一桩恶仆杀主的案子,深入调查后,才发现此案疑点颇多。”江临无奈摊手,“一,仵作初步判断凶手为青壮男子,左手持三寸长的利器从背后击杀死者,随后尸体被恶犬撕咬变形。”
包拯接过江临递来的验尸格目,问:“那恶仆?”
“于良,临汝郡自卖民,虚岁四十三,常用右手。”于良被排除在外,江临继续道,“二,现场残留的兽毛属于开封府明令禁止饲养的长毛细犬,下官已派人调查过,于良家境贫寒、忙于杂务,根本没有条件获取一条强壮的细犬……更不用说使细犬发疯的药剂。”
“三,在调查过程中,下官发现于良的女儿不在家中,根据厨房的情况来看,其女离去恐逾五日。”江临放缓了语速,“所以下官认为,于良只是帮凶,但因凶手掌握了比他性命更加重要的东西,他才不肯招供。”
包拯有些惊讶于江临的办案速度,不禁问道:“这都是你一个人在一天之内调查到的?”
江临躬身道:“是。只因案情紧急,下官不敢耽搁时间,适才才多有唐突,请中丞大人海涵。”
若是闲时,哪怕是为了推荐了自己的展昭不那么提心吊胆,江临都不会像今日这样耍滑头。但案情紧急,他实在无暇准备什么策论对答,只能先主动掌握话语权,再向包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