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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说叔父的商队不仅要横跨南大陆,还要前往东大陆行商,安东尼立刻把回家的想法抛到脑后。

如其回家天天面对父亲和祖父的黑脸,他还不如给自己提前准备一场毕业旅行,顺便还能长长见识,说不定明年的毕业论文就有素材了呢?

作为胡慕斯学院的一员,即使安东尼是个天天划水的懒蛋,但他也知道对一件事物抱有太刻板的印象是不对的,他需要用辩证的方式看待一切。

可一路走来,他发现自己对矮人族的刻板印象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剧了……

到了这里安东尼才知道,给胡子编辫子是矮人贵族才享有的权利,普通矮人要是拿自己的胡子编辫子是要被砍头的。

矮人族体毛旺盛,有的矮人女性都会长出点小胡子,更别说男性了。

如果不及时修理,那些肆意生长的胡子会变得既碍事又邋遢。

偏偏矮人认为胡须是财富的象征。胡子越长的人越有钱,同时也更靠谱。

因此,来东大陆做生意的莫丹人基本没有把胡子刮干净的,至少留点胡子,给这些矮人一个好印象。

叔父的商队也不例外,连安东尼都被迫留起络腮胡。每次照镜子,他都觉得自己老了至少二十岁……

这个习俗让安东尼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明白胡子和财富能有什么联系,也不明白能给胡子编辫子算什么特权……在他看来都是有个大病,他再也不想来东大陆了。

广场中心,火神弗拉玛的神像伫立在正中间。

祂高高举起铁锤,脚下是滚烫的岩浆,虬结的肌肉彰显出祂强悍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