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想自己也才十三,好像梁衡更禽兽一点。

这俩查过事迹没有别的事儿,林罗便做主直接放了,不过两人得完婚后送出去。

府里面不能滋长这种行为,便又罚款五十两银子,够得上他们不吃不喝四五年的工资了。

现在不能给,就写欠条,出去之后也要想着还,且主要还款人是这名护卫,因为女子在外不好找工作。

两人一听不用挨打浸猪笼,已是感恩戴德,虽那五十两银子有些困难,但两人这么多年在府上存下来的积蓄也足够,便一口气全付了。

林罗给他们卖身契,两人欢欢喜喜收拾东西走人,按下字据若出去后十日内不完婚,这五十两就当没还过,重新还。

封建社会时代,不平等条约让林罗拿捏的死死的。

其余两人却有人命在手,一个打死自己在外面的小姑子,一个害死宜春楼的姑娘,解决办法也简单,二人发还卖身契,收刮身上所有与三皇子府有关的钱财,一个子儿也别想带出去,然后报官。

不过这种闹出人命且要报官的事情,到底跟三皇子府有关,林罗也不太敢自己拿主意,第一次办案,心不甘情不愿找毫鹃去问梁衡是否可以。

毫鹃去得快,回得也快,神色慌张:“娘娘,殿下让您赶紧换一身不鲜艳的衣服一同进宫一趟,这两个胆大包天的请娘娘一并带过去,殿下交给其他人送官。”

那俩人本以为会有转圜的余地,没料到迎来这样一个结局。纵使心有不甘,也不敢在这三皇子府内做什么。

林罗换身衣裳,不太情愿的跟着出去。

不鲜艳的衣服,进宫,这两个词加在一起就不是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