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个角度而言,这件衣服很适合他。
不,是白祉适合任何衣服。
他有着足够细长高挑的身体,在加上眉宇间的艳丽神情……任何衣服,都能在他的演绎下,绽放出独有的光芒。
……就算是这样一件残次品,也是如此。
旁边的路灯照在他身上,脚下是水泥地,但是却隐约给了谭橙橙一种感觉:他在走梯台,这件衣服,不是地摊上二三十块钱的货色,而是著名大牌店里,被称作为镇店之宝的高奢定制款。
随着时间的过去,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这里。
他们大都是下来散步的,一路上遇到点好吃的,好玩的,便下来买一些,但仅限于此,在平时,那些地摊上的衣服,他们绝对是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可是现在,人群以一种不知名的目的,慢慢围聚在一起,然后,逐渐堵塞了整条小道,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出不去,只能被迫留在这里。
“我看这衣服不错,老板,麻烦给我买两件。”
原本半蹲在地上,正打着哈欠的老板一下子精神起来。
他手脚利落地从衣架上拿下一件衣服,递过去,“来,都试试看,试试不要钱,这是我们最近设计出来的最新款,比原先自己适合的尺码还要大一个,更加能够衬托出你身形的纤细。”
老板本来想把衣服往自己身上比划,但低头一看,还是讪讪一笑,放下了自己的手。
原因无他,是因为自己长得不好看。
老板长得只能说是普通,眼睛,鼻子,眉毛,每个五官看上去都平平无奇,组合起来,就更加平淡,身材也是普通极了,根本撑不起这件衣服,他顶天了靠着些小聪明,卖些衣服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