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样倒是不要紧。可你的夫郎呢?据我所知,你的夫郎十五岁将自己卖为小倌,就接了客,甚至在白天也不停歇。可是按照我国法律,未到十六岁就和人做了这事,除非自愿,可是要以□□无耻的罪名扒光了衣服,然后游街示众的。”
这是什么狗屁法律!少男被迫出卖自己而赚钱,这竟然不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还要羞辱被害人?
她怒了,可是她却想到,他倒是的确年少时就接了客,她似乎也听他含糊地说起过,这是犯了法条的,只不过大家都这样,也就没人会真的举报。
听到了这些,她沉默了。
不说他真的有罪,纵使没有——其实每个人无论好坏,只要搞文字狱那一套,那么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揪出来点错儿处的。
特别是云念初,他的脾性一定从前得罪了不少人,而且在那小倌馆之地,光是县太爷动动嘴皮子,想要派人刻意污蔑他,传播他的谣言,都能让他没脸活下去。
那县太爷见她不反驳了,似是快被说服,于是说道:“得啦,我给你六两,凑个整数,吉利呢。”
县太爷从屋子里小箱子取出了六两银子,强硬地放进云念初肿胀而疼痛的手里,语气近乎威胁地道:“记住,从此之后,这个发明与你无关了。”
“嗯。”她的脸色极度难看,但秉持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她还是答应了。
站起来,她眼冒金星,喉咙间满是血腥味,摇摇晃晃地走出了这个大门,听到了身后众家丁的奚落笑声,她只觉恶心的想吐。
霎时,她只觉得头晕目眩,这让她想起了前世受过的种种嘲笑。
纵使那已经是很小的时候了,长大了以后遇见的都是比较善良的人,可她还是忘怀不了。
妈的!她想起了那句人尽皆知的名言: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如果她能回来,她定要将这人千刀万剐!
一秒也不想在这府邸再呆,她只觉得真是晦气,于是赶忙出了门,揉着手臂,架起牛车就往回赶。
真是人逢灾事心情差,就连天公也不做美,来的时候天气还算晴朗,此刻却下起了小雨。
她见状,赶紧脱下衣服勉强给牛的脑袋披上了。这年代牛是比人值钱的,因为牛犁地比人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