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痒带着暖呼呼的气息喷洒在手心,温朗眼睫毛条件反射地动了动,眼珠子倒影出小女孩红扑扑肉嘟嘟的粉嫩侧颊,心脏像是被什么攥住。

温朗睫毛颤动,眼神透出坚定的精光,他发誓,这女孩帮他,给他上药,关心他,以后他也要帮助她,绝不让她受到伤害。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温朗。”

“我叫小余,你可以叫我小余余,不过妈妈说不是水池里的鱼哦……”

就这样,温朗认识了温余,别墅里就两个小孩,温余天天跟着温朗的身后哥哥哥哥地叫,俨然就是温朗的小尾巴。

过了一段时间,温朗五岁,温余四岁,两人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温从也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暗地里把两人安排在同一个幼儿园,还同一个班。

小时候温余是可爱肉嘟嘟的粉团子,加上余欢天天给她打扮,活脱脱的一个小美女,以至于幼儿园的小男孩天天撩拨欺负她。

在心里发下毒誓要保护温余的温朗,这时候就成了温余的小救星。

温朗凶狠的连大狼狗都敢上去咬上几口,何况是和他同龄的小男孩。

那些揪温余头发,捏她小脸蛋,欺负她的人,都没有逃过温朗的毒手。

温朗就像凶狠的小狼崽,把温余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护地死死的,不让别人指染半分。

有一次,班里喜欢温余的几个小男生,为了从温朗的手中把温余抢夺过来,几个小男生合伙压着温朗打,但最后,温朗呲着獠牙把几个男孩揍地鼻青脸肿。

最后的结果是白晓丽骂骂咧咧地给几个男孩赔了医药费。

经此一战,幼儿园再也没有一个小男孩再欺负温余,久而久之年龄稍大一点的同学便调侃,温余是温朗的小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