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我看到了原本的你有多么强,所以我不能让你停下脚步。
我已经够卑劣了。
如果可以,我真想永远将你困在这里。
可是不行,你是我的信仰,你应该高高在上,你应该受到万物生灵的跪拜。
而拥有烈阳,是这一切的第一步。
我需要做的,便是用自己作为祭品,献祭我的心头血,再扯出我的魂魄,与烈阳相融还在烈阳幻境中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这个决定了。我准备一出去,就将这一切都给你。
可是当我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我看到你的时候,我后悔了。
阿殷,你看,我真是卑劣。
我偷了一百年。
不能太短,因为我贪婪。不能太长,因为我会习惯。
就一百年吧。我自私地吞下真相,自私地在你身边,自私地让你只看着我一个人。
时间过得真快啊。
我曾经无数次痛恨自己与修仙扯上关系,可是现在我却如此庆幸。我不需要休息,那我便能一天十二个时辰一直看着你。
我何德何能,能得到你的庇护。
是时候该让你前行了,阿殷。
我是他的一部分你一定不记得了,不过也;
好,在这个世界,是我独自完完整整拥有了你。
阿殷,你一定会重回巅峰。所以,往前走吧,握着这把剑往前走吧。
我将横立于你身前,为你挡去一切魑魅魍魉。我将为你献上心头之血。骨骼,血肉与魂魄,我都将双手奉上。
阿殷,原谅我一直瞒着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同意我这么做的。
对不起,你让我乖,我却不听话了。
可是,你千万不要讨厌我,更不要把烈阳丢掉求你,让我在你身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