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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从小爹不疼娘不爱,吃不饱穿不暖,十岁时被卖到陆家,成为陆嘉之的童养媳,终于过上了吃饱穿暖的日子。

陆父陆母因意外逝世后,为报答陆父陆母的养育之恩,她咬牙扛起了供陆嘉之读书的责任。

陆嘉之十岁便考上了童生,从此骄傲自满,认为读书不过尔尔,导致学业愈发跟不上。三年后同窗通过了院试,他未通过。

同窗友人的嘲笑、父母逝世的噩耗,陆嘉之深受打击,开始破罐子破摔,与县城结识的“兄弟”流连酒馆赌坊。

穿来的简初桐看着眼前的烂摊子:“……”

她只想当一条咸鱼!!

熊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一顿不行就两顿。

家贫如洗?想办法种植农产品,发展美食呀。

陆嘉之被揍了几回后,终于意识到反抗无用,最后只能含泪苦学。

但是——

为何除了读书做学问,他还要洗衣、煮饭、打扫屋子?

所有人都觉得简初桐疯了,不仅想当状元夫人,竟还做起了生意,连村里的小孩都编了童谣来嘲笑她,等着看她的笑话。

却不想陆修远有朝一日,居然真的金榜题名,三元及第,再凤披霞冠十里红妆,只为博她一笑,再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

简初桐经营的酒楼,也成为东扬王朝第一酒楼。

第36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