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眼镜男人大声说,“晚晚,当初你昏迷不醒时,是我一直在照顾你,我们的感情你真要弃如敝履?”

阮莺点点头,神情温柔,“看来这六年,你为我付出不少。”

“我自愿的,只要你回到我身边——”

“不过,”阮莺陡然一转语调,朗声问,“这六年我从沈家失踪,因为失忆换了个身份生活,不叫沈晚,你怎么会叫我‘晚晚’?”

“我看你是胡说八道,专门来败坏我女儿名声!”沈父从人群里站出来,掷地有声的指责。

“我、我——”男人急得满头大汗,突然福至心灵,“晚晚是我给你取的昵称,跟你的名字没有丝毫关系,因为我是在晚上遇见的你!”

众人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出闹剧,不信者有之,但看热闹者多。

阮莺本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在舆论上失去的阵地必须在舆论上找回来,否则不定这些人出去把她传成什么样子。

随着眼镜男人这一声落下,她再没有了其他言语,仿佛所有的招数已经用完,找不到洗白自己的办法。

那些看过来的目光绝大部分都是幸灾乐祸的,仿佛在看一个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鸡,看着她从最高点摔到地上,露出原形。

阮莺没有理会他们,伸手挽住旁边一位中年妇人的手臂,无奈的说:“我妈不同意我们,我也没有办法。”

男人立刻上前一步,“伯母,我跟晚晚是真心——”

“噗!”厉凌风的某一位朋友最先笑出了声。

阮莺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弄错了,这位不是我失踪六年里照顾我的母亲,她现在在江城呢。既然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会还不认识我妈?”

男人身体一僵。

这下子周围的人都回过味来,知道他多半是个来污人名声的混子了。

沈父大步过来将人往后一掀,“说!谁让你来陷害我女儿?”

男人踉跄几步,不言语,似乎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