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得惊人。

几年前,那个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被他误会的雨夜里,阮莺身中两刀救了他。

只可惜他不但没有看到那一幕,还把她错认为凶手。

后来的无数个雨夜,他不断回想那一天那一刻,她为他挺身而出的样子。

想象得出却又抓不住那个画面。

今天,现在,和那个雨夜骤然重合在了一起,她护着他的画面变得无比清晰。甚至于她是什么动作、什么表情,都一帧一帧的印在秦仞脑海里。

他无声的笑了起来,然后伸手刮了刮阮莺眼角的泪花。

“这就是你说的不够喜欢我?”

阮莺抿了抿唇,抓紧了手里的口腔喷雾,木着脸道:“读大学的时候,我看到一条狗蹲在路中间差点被车压死,也不顾危险的跑过去救它呢,后来看到它奄奄一息,当即大哭了一场。”

“……”

警察把他们弄到医院,阮莺没事只是吓得厉害了些,秦仞左手臂再受伤,其他地方幸好没有大碍。

将手臂包扎了一番,天已经很晚了,秦仞叫司机直接把车开到他的公寓,硬拽着阮莺上了楼。

“你先去洗澡。”

“我回家洗。”

秦仞把她掀翻在床上,冷静而斯文的把她衣服推了上去,“不想洗澡那就做。”

“你神经!”

“是你不老实,问不出一句实话,专挑我不爱听的说。”秦仞把她双手压在头上,俯身下来,“就是欠-干。”

完事后阮莺挂着泪珠儿冷笑,“见义勇为打人的时候没力气,欺负我倒是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