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阮莺抬起眼梢,“理由。”
小颖朝她看了过来,嘴唇抿成了一条泛白的直线,眼眶逐渐红了。
这段时间,跟阮莺共事的这段时间,她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被打压”的感觉。
她喜欢厉凌风,厉凌风喜欢阮莺,所以阮莺要算是她的情敌。
从前阮莺还在失踪状态时,小颖自信甚高的认为自己可以超越她。
她家境不差,高中被保送至全国最好的大学,在里面一直成绩优异,追求者一个接一个。
主持、画画、弹琴……这些都是她曾作为爱好而现在能拿得出手的能力。
这样优秀的她凭什么比不过一个沈晚?
可是当她走近这个人,过往的骄傲被她一点一滴给敲碎,碎得稀烂。
论主持,阮莺可以临时开会且条理分明的引导大家进入主题,不论什么时候她都说话平稳,吐字清晰,毫不怯场,比要背稿的二流主持都强。
画画,她那双手可以设计出让人惊叹的作品,让大牌趋之若鹜与她合作。
弹琴……这个她从厉凌风那里听说过,她会好几种乐器。
在各个维度,阮莺都碾压了她。
希望一点一点被夺取的过程,是难受至极的,此刻达到巅峰。
小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无论把背挺得多直,在淡定从容的阮莺面前,她都觉得自己矮了一头,那种气质,她怎么学和练习都只是照猫画虎。
“因为厉清妍会撮合我和凌风。”她红着眼睛一字一句的说。
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