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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不会说话这一点,迟秋的确是一个完美情人,长相没得挑,脾气好性格软,厨艺不错,还会在深夜起来为他熬汤。

光是最后这一点,就已经打败了绝大部分人。这也是他能让迟秋待在身边这么多年的原因。

钟意晚离开后,他没少找过小情人,或明艳,或热烈,或清纯,或勾人,却只有迟秋最合他心意。

迟秋看他时的眼神有种令人窒息的沉沦,热烈而直白,爱意不加掩饰。

也正因为他知道迟秋足够爱他,所以才会轻易翻过下午的那个插曲。

在迟秋爱他的这件事上,他有足够的自信。

一个晃神的功夫,灶上沸腾的砂锅开始溢出来,滋啦作响,迟秋听见声音瞬间从梦中惊醒,从高脚凳上跳下,跑去慌忙关掉火。

转身的瞬间,他瞥见了倚靠在卧室门边的秦砚。

迟秋明显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怎么起来了?”

秦砚见他这样子好笑,故意不理他,慢悠悠走过来瞥了眼锅里的东西,“做什么呢?趁我睡着就偷吃?”他的语调故意放慢,在最后两个字上拖长,狭长的眼睛将他全身都扫了个遍。

“是给你煲的,”迟秋轻轻摇了下头,乖乖地看着他,“你的胃还难受吗?”

秦砚没回答他,绕开厨房到饭厅坐着。

没过几分钟,迟秋就端了碗热腾腾的山药排骨汤递到他面前。

“本来是想煲好明天早上给你热一热来着,没想到你也醒了。”迟秋坐在旁边单手撑着脑袋,轻轻地打了个哈欠。

“嗯,闻到了香味。”秦砚尝了一口汤,味道淡香,山药的清甜和排骨的鲜香融合得很完美,胃里一下就暖了起来。

迟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起身去房间,没一会儿又拿了几粒药和一杯水过来,“喝碗汤之后把药吃了再睡吧。”

递过来的玻璃杯,衬得他的手又白又嫩,指尖圆润,粉嫩可爱。秦砚的视线在他的手上停留了几秒,尔后放下汤勺,将人拉到了自己怀里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