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今天拒绝签约这个合同,顾旭就随时有理由停止支付昂贵的费用,且起诉我偿还之前六年的花销。
他对我有没有那么无情我不知道,但血淋淋的数字摆在我面前,我躲无可躲。
顾旭知道我看了差不多,他说:“穆星燃,我现在需要你,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对你能产生法律效应,对我也同样,我也不能违背,这上面对我约束的每一条我都能做到,照顾合约,对你没有任何坏处。”
可他为什么一定要给自己绑定一个已婚身份的合约……
我才十八岁不能领证,所以这个合约分为两个部分,从现在到两年后我二十岁生日,契约结婚,在此期间我不得和他人有婚约。
两年后结婚,截止日期是合约的第四年。
也就是,协议结婚加领证结婚,前后四年,我签约这个合同,所有账目一笔勾销。
四年……为什么是四年呢,四年后我大学毕业,丁柒也留学回国,所以那个时候他好用离异身份去接纳丁柒吗?
我太想知道了,问他:“为什么是四年?”
顾旭说:“你想多少年?最低是四年,如果你愿意延长期限签署这份合约……我们到时候可以续期。”
“……”续个屁。
缓兵之计我懂,到时候骗着我离了婚说再结婚,其实中间就和别人跑了。
顾旭没说太多,各种违约行为和条款,我已经没心力看了,我妈妈看病的单子都夹在这份文件里,只看了一眼我就要晕过去。
普通人家是做不到这样拿钱续命的。
而我不得不继续。
这份合约对我来说,必须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