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新闻这么快就出来了吗?玉霖拿过周婶的手机一瞧,正是“云城百事通”那个记者写的报道:“近日,市民小文夜间在公园散步的时候,发生了一桩离奇的遭遇,被一只长着人脸的怪鸟叼走了,不知所踪。”
他心里不由咯噔一下,杨警官不是百般强调不能再提人面鹰吗,怎么这个记者还敢堂而皇之地写在新闻里?回头警察不会把责任算在他头上,找自己麻烦吧?
赶紧接着往下看。
“……‘人面怪鸟’的疑云笼罩在云城上空,正当所有人都心惊胆战一筹莫展时,恰好途经公园的热心市民小林无意间捡到了怪鸟掉落的一根羽毛。小林是一名武术爱好者,曾经拿过省级比赛的奖牌,为人心细胆大,立即将羽毛上交警方。
辖区警局的杨警官果断带着警犬连夜出击,和小林一起凭借这根羽毛找到了怪鸟筑于深山里的鸟巢,成功解救了被抓走的小文。经专家鉴定,怪鸟并不怪,只是面部与人类略为相似的一种夜鸮(俗称猫头鹰,如图一)。
这是又一起警民联手共同破案的成功案例,事后警局给小林颁发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证书及奖金5000元,以嘉奖其在本案中的突出表现(如图二)。最后警察叔叔温馨提示,不信谣,不传谣,和谐社会,美丽云城,需要大家携手共建!”
玉霖:“………………”
这记者真是太有才了,一篇报道写得跌宕起伏,出人意表,既破除了“谣言”,又弘扬了正能量,他要不是当事人肯定就会信了。
再往下一瞧,图一那张猫头鹰别说和人面鹰的确很有几分相似。图二则是自己拿着奖励证书喜气洋洋和杨警官握手的场景,看得玉霖直想自戳双目,自己那模样真是傻得可以。
这篇报道发出来还不到三个小时,评论和转发量却相当可观。玉霖扫了一眼,发现绝大部分都歪了重点,全在对他评头论足。
“嗷嗷嗷嗷这个热心市民小林好帅啊,我可以![流口水jg]x3”
“五秒钟之内,我要知道小林的所有信息!”
“小林哥哥你来救我吧,人家现在快要不能呼吸了!”
“啊啊啊啊怎么可以这么帅!真的不是专门找的模特摆拍的吗?”
“咦,我怎么觉得这个小林有点像某个小饭馆的老板,不会是我眼花了吧?”
还好这句话被淹没在乌泱乌泱的评论大军里,没有引起几个人的注意,尽管如此,玉霖还是尬得差点脚趾抠出一栋三进大宅。
他现在真是后悔昨天接受了那个记者的采访,当时就应该拒绝拍照。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报道里没有透露他的真实个人信息,不然他恐怕要考虑隐名埋名换个城市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