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盯着剃须刀看了一会,深呼吸,在咯吱窝和小腿上涂满了剃须皂,然后开始一点点的刮毛,这个过程充满了细密的疼痛和瘙痒,也是对男子汉尊严的彻底挑战。
小小的刀片,厚厚钝钝,打磨粗糙。
一下不足以完全切断毛发,在收割腿毛的过程中十分容易卡顿,来来回回的拉锯后毛发被连根带起,这种滋味,会让每一个体验过男士都浑身发抖。
“为什么要剃咯吱窝?”达尔文偷觑了一眼,震惊道。
安迪满头大汗,忍不住想要嘲笑这个从未穿过裙子的可怜男人。
西弥斯气候温暖炎热,衣服多为无袖的丝织长裙,奥利弗那个疯女人的衣服都是夏衫,抬抬胳膊,走动走动,女人柔和的身体在薄纱映衬下,就像细颈瓷瓶一样,露出风姿婉约,优雅柔和的曲线。
这个时候,一手毛一脚毛,安迪敢保证,不出三天他们就会露馅儿。
但是这种经验不足以对达尔文提起,安迪忍痛完成了清洁,这导致他一整天的心情都非常暴躁。
红骑士会的会长尽职尽责,将出发的一切事物打点妥当,甚至考虑到奥利弗小姐受惊的心情,愿意代笔家书,告知莫顿男爵接下来女儿的去向。
红骑士护送安迪和达尔文离开伊撒王都,他们经过了类人驻扎的营地,有几个调皮的人类小孩在和类人小孩玩摔跤。
安迪远远的看了一眼,他在外流浪那么久,伊撒是第一个接纳类人的国家,如此基数又好战勇猛的族群,对于伊撒来说,会是巨大的筹码。
到了港口之后,红骑士护送安迪上船,每年都会有贵族子弟前往西弥斯学习,那里汇聚了顶尖学者,又是阶级和特权的徜徉之所,新纪元之后,西弥斯陆陆续续开放了其他族类的试学资格,而对于适龄贵族来说,那里也是最佳的社交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