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于振看着楼上的钱大壮,眼神当中一道杀气闪过。
“钱大壮,你可知罪?”
于振厉喝质问道。
“知罪?知什么罪,我何时犯了罪?”钱大壮翻了个白眼道。
“其罪一,为富不仁,哄抬物价。”
“其罪二,擅自篡改合同,不履行其义务。”
“其罪三,擅自贪墨,扣押赈灾款十万两白银。”
“其罪四,暴力抗法。”
“其罪五,我先给你加上,想必你等会还得刺杀本官。”
“五罪具在,有凭有据,现在本官传唤你县衙问话,不得有误。”
于振的声音暗含着狮吼功,在街道上,城中不住的回荡着。
“这狗官有几分本事啊,说实话这份气势,这份胆量和正气,让我觉得他倒是个爷们。”
“可惜啊,虽有气势,却无实力,若是他当初刚上任之时,如此的励精图治,他早就在阳平县说了算了。”
看着凛然无惧站在大壮粮行楼下与钱大壮针锋相对的于振,很多人的态度悄悄的发生了转变。
但,事实摆在眼前,却没有一人看好他。
“哈哈……傻子永远都是傻子,难道你瞎吗?看不到我楼下站着的人?”
“行吧,你说的罪我都认了,但又如何?”
“传唤我?”
“我把你当个县令你就是这阳平县的县令,我不把你当县令,你就是个白痴,一条我可以呼来唤去的狗。”
“记住了,在阳平县不是你说了算,而是钱和实力说了算。”
钱大壮把手中的茶碗摔在了于振的脚下,摔的粉碎,大笑着,又把他的双手放在了窗台上,正好可以让所有人看到他满是珠光宝气的手。
“既然你认了罪,那么此事也就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