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和气氛,秦公公用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吃,本来他没对这样粗陋的饭菜抱多大希望,可谁知当鸡肉吃到嘴里的那一刻,他惊呆了!

野鸡肉鲜美极了!配以萝卜、小蘑菇,更大大激发出野鸡肉独有的鲜美,味道好的不要不要的!

只尝了一口,就停不住筷子了。

野鸡肉、野猪肉,一块块地往嘴里塞,好像吃慢了就会被人抢走似的。

白家爷们和蒋观墨,见几位大佬都开始动筷子吃了,而且吃的还挺香,便也开始动筷子。

蒋观墨自是不在话下。

他在自家是吃不到肉的。

每次想吃肉了,就会来白家蹭饭。

今儿自然要大吃一顿。

白家爷几个见蒋县丞都吃上了,自己还客气啥?

放开肚皮吃呗!

吃到一半,叶飞尘也来了,这些天他一直在搜罗叛军余党,以防叛军重蹈覆辙。

除了沈熠辰、蓬玉烟、秦公公,白家人和蒋观墨自然也早已知道了叶飞尘的真实身份。

这下饭桌上又多一位大佬。

可巧今儿白家饭桌上不但有肉,还有酒。

这酒虽然不是啥名贵酒,却是自家酿的红薯酒,白仁义一直舍不得喝,在地下埋了十来年,今儿一股脑地挖出来了。

肉管饱,酒管够。

三杯酒下肚,刚刚还拘谨的差点用左手拿筷子的白仁义,就和秦公公称兄道弟起来。

一个说,“兄弟啊,你这酒肉可真不错,杂家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酒,说吧,你有啥要求尽管提,只要是杂家能做到的,就绝不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