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阳台上有点冷,于是我们进了客厅坐在沙发上。芬恩拿出ipad,给我们看了几张一个女孩的照片。蓝眼睛,就像是大海的颜色;乌黑的头发,很长,低过双肩;身材稍显娇瘦,有点像亚洲女孩的身材。芬恩没有承认是他的女朋友,只是说对她很有好感。我非常好奇,于是就让他给我们讲了“他们”的邂逅。
她叫艾斯琳,两个月前,芬恩从巴黎去伦敦时,在火车上相识了她。当时,他们正好是邻座。艾斯琳的手机没电了,在包里翻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忘记带充电线;这时,芬恩看了看手机,83的电量,于是他把自己正在使用的充电线拔掉,递给了旁边的艾斯琳,脸上是友好的微笑,以免别人会觉得他另有所图。艾斯琳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转过脸,甜美地冲芬恩笑了一下,接过充电线,轻柔地用英语说了句谢谢。她的那瞬间“回眸”彻底地“击垮”了芬恩,那么美的轮廓,就像是梦中的女子,全部都是自己设想和希望的容颜。
多么自然的“邂逅”;多么顺理成章的“搭讪”。
两个人“你情我愿”地聊了起来,火车的齿轮依旧在咣当咣当地跑着,并不受他们俩的任何影响。艾斯琳也是挪威人,四年前从奥斯陆大学当代艺术专业毕业后,便去了加拿大,在温哥华一家很有名的服装设计公司做时尚编辑的工作。当时她正在休假,顺便去伦敦见一个老朋友。从巴黎到伦敦,全程约两个半小时,两个人聊得很投缘,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切看似都是那么的美好和令人期待。
欢声笑语中,火车已经缓慢地停在了伦敦圣潘克拉斯火车站。芬恩要了艾斯琳的手机号。当然会是这样。他之前在火车上时就想要,只是不够勇敢;现在下了火车,再不要,那他就是“爱情的懦夫”了。很可惜,艾斯琳只在伦敦待三天,芬恩还是抓住了一切机会和她见了两次。第一次是去国会广场附近的一家网红咖啡店,第二次是去大英博物馆。
下午四点多,在博物馆门口分手的时候,天下起了蒙蒙细雨。伦敦的天气真是够固执,阴雨天的“牛脾气”一点儿也没变。芬恩站在艾斯琳面前,说了一些临别时的“官方话”,静静地笑着;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勇气张开双臂,期待着前面这个“梦幻女子”的回应。有那么一两秒,艾斯琳迟疑了一下,然后,一脸娇羞涩地微微张开双臂上前拥抱着芬恩。雨水滑落脸颊,就像是一份体贴的祝福。拥抱,总不能一辈子,芬恩依依不舍地和艾斯琳道了别,摇了摇手机,示意她一定要保持联系。然后,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彼此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伦敦的蒙蒙细雨中。
现在,他们每天都有联系,虽然聊得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废话”。是啊,想当初,我和威廉刚认识的时候,每天起早贪黑地聊得不也正是这些“废话”吗。芬恩是个重感情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个,导致他迟迟不敢向艾斯琳表白。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异地恋,他也不确定艾斯琳是否真的喜欢他,还是只是不好意思拒绝他。
威廉告诉他,如果真心相爱,异地恋并不会成为感情的强大威胁。他应该勇敢一点,去向艾斯琳表白。同时,我告诉他,凭借女人的直觉,艾斯琳是喜欢他的。遇到一个对的人,并不容易,所以,芬恩应该去珍惜。如果错过了,可能就没那么容易再次遇到对的人了。
深夜十一点多,墙上钟表的指针不慌不忙地走着,就像是我们所聊的话题并没有打动它一样。我的眼皮像是被霜打湿的叶子,已经耷拉的不能再低,困意浓浓地把我笼罩,似乎一秒钟就可以进入熟睡状态。和芬恩说了晚安,我和威廉回了卧室。
迷迷糊糊地洗漱完,躺倒床上,我感觉身体重得像块大石头。威廉躺在我旁边抱着手机玩桌球的游戏,都没有说话,可能太累。赢了一局,威廉兴奋地说了句yes,然后把手机扔在一边侧过身来搂着我。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或许什么也没想。
突然,威廉问我,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刚要入睡的双眸意外地使劲睁开,奇怪地侧过脸看着他,却不知道怎么回答。我或许就没有想过爱情的定义是什么,亦或许,在那一刻我根本没有力气去想。但是,我想,不同的人应该会有不同的定义。威廉看到我没有回答,也没有接着问,只是一脸俏皮地说了句,“爱情就是你和我这样子的”。我甜甜地看着他,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唇,然后让他关上灯,着急忙慌地跳进梦乡。
大城市很多都是大同小异,并没有特别地吸引我们。在奥斯陆一共待了两天,我们主要想去一些远离城市喧嚣的地方。主要交通工具是火车,从奥斯陆一路往北,走走停停。我们的旅行没有最终的目的地,提前在网上查一些感觉不错的地方,然后悠闲地坐着火车或汽车去那里。到了之后,一般会停留一天,不会停留太久,假期有限,需要合理分配。
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阳台上有点冷,于是我们进了客厅坐在沙发上。芬恩拿出ipad,给我们看了几张一个女孩的照片。蓝眼睛,就像是大海的颜色;乌黑的头发,很长,低过双肩;身材稍显娇瘦,有点像亚洲女孩的身材。芬恩没有承认是他的女朋友,只是说对她很有好感。我非常好奇,于是就让他给我们讲了“他们”的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