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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他俩连孩子都有了, 但是关系远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熟络,甚至可以说是生疏得很。

准确的说,这次温园园穿过来, “第一次”跟路易斯见面。

小飒的俊美就像羊脂玉一般,温润而不带攻击性, 宛如书中的翩翩公子, 而路易斯则不同,他身上带着一股矜贵感, 那副目下无尘的模样,清雅而高傲, 带着独特的个人标识,一看就知道他不是好相处的主。

温园园看着他递过来的荧光笔,气不打一处来, 她扁着嘴,不满道:“荧光笔就那点光,怎么?你还想要让我在坟场打call吗?你就不能给我像样点的光源吗?抠搜搜的模样, 一看就是小气鬼!”

路易斯:“?????”

你含血喷人!

你蛮不讲理!

你就是诚心找茬!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你可以自己去找,有荧光笔给你就不错了, 别在那里挑挑拣拣了。”

温园园吃他这一套吗?完全不吃的呀!

两个人跟小冤家似的,一开口便是呛。

“这又不是我想要来的?你不由分说的把我拉进来, 你以为我想来你所谓的精神世界吗?你让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还让你放我出去呢!你这样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我的人身自由!”

温园园鼓着腮帮子, 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 大有“你敢还嘴,我就怼死你”的阵势。

路易斯:“……”

他宛如拿了一把假钥匙,按理来说, 温园园是他的钥匙,应该能够轻轻松松的帮他打开锁的呀,哪想到这家伙一来,便在他的世界睡得昏天黑地,一点使命感都没有。

路易斯跟她怄了半天的气,半晌才憋出一句,“我哪里知道怎么出去,我只是把你领到安全的地方,你在精神世界受伤,同样会影响你的本体,所以你不要这里受伤,伤口会同样作用你的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