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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火石点了火,再把陶釜架到火堆上,添好水,秦意岚把厨房翻了一遍,放弃了原身昨夜泡在坛子里的麦粒儿,把家里仅有的两把稷淘洗后放进了陶釜里。

这个世界的文明还处于初级阶段,民智多愚,比如这个麦子,他们就不肯磨成粉来吃。

这时期的人们普遍认为麦子经过石磨会产生丹毒,而且麦粉性热麦麸性凉,分开吃也会中毒,所以麦子应该跟稻米一样“粒食”,要一粒一粒地吃。

完整的麦子在水里煮熟直接吃,口感可想而知,过于简单的烹饪方法影响了营养的吸收,麦子就显得不如稻、黍、稷那么养人。

稻米在北地少见,就是达官贵人也少有吃得起的,因此北地口感好的食材就剩了黍和稷(黄黏米和小米)。

稻粱菽、麦黍稷这可供人食的六谷里,除了稻米因气候问题在北方少有种植之外,粱与菽(高粱和豆子)产量最高,麦次之,黍与稷则产量最低。

在生产力低下很难填饱肚子的时代,口感和产量比起来自然不值一提,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种植粱、菽、麦,所以贫民老百姓的食物就是高粱豆子跟麦粒。

黍和稷产量低种得又少,自然就金贵,有钱人才吃得起,家里仅剩的这两小把,还是将军府过年时发的福利,麻秋生病时都舍不得吃,只留着三不五时熬上一碗粥汤,好给闺女补养身体。

麻秋父母早逝,妻子前些年又被官兵抢去了,就剩了这一个独养的闺女,糙汉子虽然不大会照顾人,对闺女麻桃却是实实在在地疼爱。

一把稷都舍不得吃要全留给闺女的麻秋,对麻桃的爱无疑是真心实意的,可麻桃呢?自家父亲病中都舍不得吃上一口的精贵粮食,她倒是能大方地舍给别人。

与其便宜给原身的仇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左右人家是神仙,也不差这一碗汤粥。

秦意岚冷笑一声,把陶釜里的稠粥盛了大半碗出来,剩下的自己一股脑喝了个精光。

吃完粥,秦意岚去了正屋学着原身的样子交代麻桃:“饭放在灶房里,阿爹去将军府上工了,若有事可去西角门寻我。”

正在噬着一枚柳枝准备擦牙的麻桃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权作答应。

秦意岚顿了顿,盯着这位转世的神女看了看,把原主的神态模仿了个十成十,她瞪着两只牛眼,脸拉得阴沉沉地开口了:“不拘你是把同伴们召到家里顽也好,跟她们一起去街上逛也罢,阿爹都随你,只不许你再去那汉人的家里奉承。”

“我没有去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