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沅也想问一句怎么了。

他今天醒来,就发现自己非常狗血的穿进一本abo耽美小说里。

好死不死,还穿成了里面的主角受,一名懦弱的舔狗oga。

本来,他一个直男不应该知道这本书的,但让他有个爱看耽美小说的女同事呢。

他知道这本书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跟他同名,而且还是个舔狗人设。

女同事看小说的时候,似乎直接带入他了,每天看他的眼神都带着点意味不明的新奇。

一边看还一边吐槽,还一边偷瞥他:“你说这个温沅怎么会喜欢江岑(主角攻)呢,他这么狗的一个人,性格又差劲,就算他是个强a,也不能这样舔吧。”

温沅每次都被这目光看的无语。

他还记得刚开始进公司的时候,公司里的同事是不敢给他说话的,那位女同事也不例外,但自从看了那本小说,不知道为什么胆子变肥了。

温沅本不想再听,刚想让她不要说了,自己没有兴趣。话到嘴边却直接变成了:“那结局呢?”

女同事没想到他会回应,啊了一声。

半晌,手脚并用的比划一通,兴奋的说:“你是不知道这剧情有多坑爹,温沅在给江岑送饭的路上出了车祸。命悬一线时,江岑那个狗渣攻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两个人竟然这样的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女同事撇了撇嘴,很是不满的咬牙切齿道:“然后,两人就过上了没羞没燥的性福生活。”

温沅:“……”

他就不该多这个嘴。

“那我该怎样?”温沅想起书中的内容,很是烦躁,他声音冷漠,“跪着去送?”

赵听严今天莫名的有些怕他:“倒也……不必。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