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测,孟夜来想一想,又从庖厨里搬出来几个大大的酒坛子,对谢琅小白道:“尝尝,这些酒和我酿的有什么不一样。刺团、担担,小孩子就别喝了。”
喝罢,小白道:“你酿的好喝。这些,不好喝,跟喝水一样,淡得很。”
谢琅颔首,表示赞同。
孟夜来道:“这是‘百花深处’的仙草酒。”
上回在“百花深处”,他们遇见赵大有,赵大有点的十坛酒一口没喝,全是这种价格极昂贵灵气稀淡的仙草酒,因为他当时内心焦郁恐惧,所以也没有管这些小事,统统送给孟记了。
刺团踮着脚,站在长板凳上,在桌边努力扒着,探头看酒坛子期期艾艾道:“要要要是掺点水,我我我是不是也能喝了……”
孟夜来把它从桌边抱下来,温声道:“榴莲不能喝酒,会中毒的。”
刺团刚遗憾地“啊”一声,谢琅看了它一眼,刺团忽地凭空飞起,从孟夜来膝盖上飞到小白身边。
上回“挑衅”过小白被纸无常吊在桂花树上的事情刺团还记得牢牢的呢,它怕死小白了,一鬼一妖一起走路中间都要隔一个屋灵。
此刻小白对它龇牙咧嘴地冷冷一笑,刺团立刻停止扭来扭去,乖乖坐好。
小白转脸,笑嘻嘻道:“那就掺水卖呗。掺了水还量大呢,肯定不会蚀本。”
孟夜来想了想,还是觉得掺水是下下策。
酒掺水,自然不好喝,味道落了下乘,当然不好。顾客永远喜新好奇,管你先前的点心饮子多好吃,花了钱,一旦发现有一样不好吃不值当的东西,口碑就会翻转得很快。
二来,她想要做到的是推陈出新,而不是跟风“百花深处”这样的酒楼。仙灵药膳味道喜人却无甚功效,灵丹有功效偏偏味道却要人命,要是能做出既有显著功效又好吃的点心,那定是大大的一片蓝海。
想想,怪不得几百年前那位皇族出身的大丹修仙去多年依旧是中洲丹修口中的神话。
不仅能炼丹,更能尝丹,没被毒死撑死难吃死或是被灵气涨死,还能靠丹药洗髓伐骨,调·教根骨,逆天苟命,当之无愧的传说。
孟夜来想着,挥挥手道:“没关系,不着急,我再想想办法。”
要么从销路上动脑筋,要么再从产品上想法子,总之降低质量不可取。
她也懒得将这些酒坛子再搬回庖厨,随手往含灵袋里一塞。她走到前院,方才百里出门前只是轻轻将门带上,眼见天色不早了,孟夜来便走过去,将门锁好。
这正是该休息的时候,但她睡了一整天,半点困意也无,正不知该做什么消磨时间,谢琅负手走过来,莞尔道:“若是睡不着的话,不如我们去鬼市看花灯。”
孟夜来恍然大悟,眉眼弯弯,道:“这是你原先要约我去做的事情么?”
原先七夕的时候正逢新店开业,外面灯市热闹至极,她却没眼福去看一看,此刻无事,自然答应道:“你怎么这么神,知道我在想什么?”
“哪有那么神。”谢琅微微一笑,道:“你说过而已。”
——孟夜来忽地想起来,那日大家坐在一起吃麻辣烫的时候,她随口感叹过一句“七夕过去了,我们还都没有去看过灯会呢”,他竟然一直记在心上。
她随口一句话,他一直记在心上而已。
她瞅他,眸子极亮,声音很轻,“中元节已经过去好多天啦,鬼市怎么还会有花灯会?”
谢琅道:“你要看,自然就有。”
少女忍不住看他,道:“如若我不去呢?”
谢琅道:“那花灯就一直点着。它会一直等你。”
他一向俊美斯文,但说这话时,目色中却不经意流露出一股睥睨之意,仿佛只要他愿意,别说是几天,就是千年万年,那花灯也得片刻不熄地燃烧。
心中一处隐隐有电流刺啦刺啦汇流而过,孟夜来只觉得心底酥麻,暗道:“……这个人,真是、真是的……”
真是什么呢?她也说不出来,只是嘴角不由自主地扬得高高的,笑容大大的,朝他粲然道:“走吧,我们去看花灯!”
鬼市在阴阳二界之间,乃是生人和鬼怪买卖流通自然形成的地方,想一想,这种三教九流齐聚、牛鬼蛇神甚喜的诡秘之处,自然不会在什么特别显眼十分堂皇的地方,没去过的人或鬼怪,都得找前辈带带路。
谢琅带路,两人并肩而行,走到半路,路过一片窸窸窣窣的荒郊小树林,夜风袭人,树林中有老鸦嘎嘎飞鸣,孟夜来忍不住道:“你有没有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们?”
谢琅看她,道:“他们已经跟了半路,我以为你默许的。”
孟夜来:“我才发现啊!”
谢琅揉揉眉心,淡声道:“出来吧。”
三条鬼鬼祟祟的跟踪他们俩的身影从小树林中闪出。
白衣少年走在最前面,因为是偷偷跟着他们,所以灯笼也没打,谢琅一说话,小白身板绷得笔直,走得板板正正。后面依次是忧虑腼腆仿佛觉得这样做很不好的屋灵和搓搓手十分兴奋并在暗中观察的树妖。
刺团自以为藏的很好,被发现之后,惊讶地“哈”了一声,“怎怎怎么会发现我们啊……”
小白歪头,瞅了一眼刺团,道:“树妖,是不是你打嗝放屁气味泄露行踪?”
刺团大惊,连忙捂嘴,嗨呷,被发现了……刚刚刚才的确是打了一个小嗝……
小白要跟上来,乃是考虑到鬼王大人现下有伤在身,虽然这伤看起来并不十分严重,但是毕竟也是在要紧位置。再则,他实在想不明白,孟夜来的修为到底到了什么地步,怎么能误伤到鬼王大人?
少年十分好奇,心痒难耐,便悄悄跟上。
另一边,刺团想玩,想要跟来,却又不敢一个妖跟着小白这个白衣鬼,只好拉着担担不放,便结结巴巴地怂恿屋灵跟他们一起来。
……
虽然是看灯,但是两个人看灯,和五个人看灯,那种感觉怎么相同?
担担依偎着无计可施的孟夜来,刺团又要跟着屋灵,小白当然是寸步不离地跟着面色淡淡的谢琅。于是本是谢孟两人并肩而行,这队伍忽然就便成了谢孟两人并肩,外加身边各带几条鬼怪。
不知内情的修士若是看这种画面,一定会想:“哪家的仙门弟子这么豪橫?大半夜出门炫耀所御的妖魔鬼怪来啦?”
一行人高低错落,幸好这里是荒郊野外,周围只有空荡坟茔,无人经过,不然这般走路定是要被人侧目的。
走了一阵,忽见前方有一群戴着古怪面具穿着白衣的人高高兴兴地挽着手,手中拎着几盏漂亮的花灯,走进一阵虚空之中然后消失不见,孟夜来便知道,鬼市到了!
鬼市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入鬼市,不露真容”。
这风气是偷来此处的修士带起来的,修士掩面戴笠不露行踪,做事更加便利。久而久之,许多妖魔鬼怪也开始学他们,有的是觉得戴上面具低头讲话更酷更有型,有的是觉得帷帽白纱飘飘比较唯美,当然也有很多是正被抓捕藏匿其中的逃犯。
当然,如果非要露脸,也不是不行,只是会这样做的人人鬼鬼极少。
“各位,要不要买面具!”一只小鬼从路边草丛蹿出来,咧着血盆大口,点头哈腰地招呼道:“买四送一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