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士》(98)战场百态

希望之死 天魔劫火 1505 字 1个月前

林奇的记事本

418页

·

夜里,伤兵们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区域,包括我在内。

塔达林狙击手的子弹打进锁骨上方从背后穿出来,虽没伤到任何脏器,也打得皮开肉绽。

更晚一些的时候,我被疼醒了。

麻醉剂的药效过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滚,浸湿了被单。

中弹的地方火辣辣地痛,就像有人把酒精洒在上面,

周围一片漆黑,我听到旁边很多伤员在哀嚎,我也想发泄,

可我不能那样做,不能给斯巴达连队丢脸,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自己的荣辱牢牢绑在这个集体的旗帜上。

我不再是必须被鞭子驱赶才肯干活儿的蠢骡子,而是甘愿为了集体吃苦。

荣辱与共,我想,这或许正是军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

我咬着牙,忍了半宿疼痛,愣是一声没吭。

我告诫自己,必须得像个纯爷们儿,

斯巴达连队的战士不会因为这点儿疼痛就哭鼻子的。

或许是高烧的原因,我开始胡思乱想,回忆都变得有些错乱。

少年时代,我梦想成为橄榄球明星,持球达阵,让全场的观众为我欢呼,后来梦碎了,

我变得成熟,麻木……不知所措。

经过这些天的战斗,我隐约看到了曙光,算不上梦想,也算是前进的方向。

我想,我——

马库斯·林奇,

泰拉联邦公民,

贫贱的矿工之子,

我属于这里,

属于联邦军队,

在军营,没人会因为我的脸,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

兄弟们互相鼓励、扶持,生死相随。

我有个想法,打完仗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拿着复原费回家工作,

我……想去军官学校进修,就像我的连长强尼·布雷泽那样,

当一名职业军人。

转过天来,疼痛减弱,烧退了,变得清醒起来,

补了一觉儿,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确认昨晚不是胡思乱想,

像我这样没人爱的丑八怪,除了部队大家庭,又能去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