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惜玉想还嘴,却又被沈嫣嗔了去,只能忍了。
沈嫣想,这乞儿倒是个会呈口舌之快的人,而且,她睚眦必报。想到她在市井混迹多了,她也便包容了她,还是好颜色问:“小爷可认识一个名作莺歌的人?”
“莺歌?没听过……不,”乞儿忽地不走了,抓了抓头道,“又好像听谁说过。”
“这莺歌,就是我的朋友,与你长得极像。”沈嫣说。
“是吗?”乞儿发笑,“说不定是我某个姐妹吧。我记得,我本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的,不过都在小的时候被我们那好赌的爹爹给卖了,我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其他人,我就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也不关心。”
她说这话时,一点感伤的情怀都没有,好似她只是随意开了个玩笑,也好似她真的毫无手足情义,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之后,她甚至连莺歌是做什么的,在哪儿,是否健在的话都没问一句。
沈嫣很意外,但她还是好好待了她,并在她吃饱喝足之后告诉她:“你随时可到侯府找我。看到你,我高兴。”
“你说话算话?”乞儿自然高兴,“我要是饿了,可以来你这里讨根鸡腿吗?我要是没衣服穿了,也可以到你这里讨块布料?”
沈嫣点头。
“看来我真是沾了莺歌的光!多谢啦!”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沈嫣敢断定,她还会来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