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什么大差别,旁人听了也不当回事,只有姜五娘暗自瞥她。
杨氏倒是自来熟,已经来到了朝云面前,仔仔细细把朝云的头尾都看了一遍,点评道:“好姑娘,真是个美人,怪不得我家仲和看了一眼就忘不掉。”
仲和是郑平的字。
朝云无心与她多说什么,随口敷衍:“多谢大娘子。”
杨氏啧啧两声,笑道:“仲和有了三娘这样的妻子,他日哪管家里有什么美妾,都不必忧心了。”
王娘子本在佯笑的脸一下子黑了,韩婆婆等人也是,听到这种话,面色顿时间沉下来。
只是杨氏还不曾发觉众人变了脸,还得意地说:“我老郑家的男人们,别的不说,挑老婆的眼光总是好的。我给我官人生了两个儿子,族谱上都要记一支功的。三娘这身板,一看就好生养,等三娘过了门,定也是我家的好媳妇。”
众人都不接话,朝云直接问道:“大娘子的簪子呢?”
“啊?簪子?”杨氏一愣,“哦哦,簪子。”
她一招手,郑家的女使递来个盒子。打开,便是条光杆的木簪,簪头镶了颗珠子,珠子外有一圈镶金,雕出了一点纹路。镶着的金虽不多,但恰到了好处,不妖不灼。
与杨氏衣着之艳相较,这簪子被衬得素雅。朝云多看了两眼,头一回见识到素雅之美。从前只觉得文绉绉的东西都是故作风雅,如今才觉此非俗物。
倒不是朝云转了性子,实在是簪子和衣裳差得太多,她难免偏爱这簪子一些。
只是杨氏嫌这寒酸。
“叫娘子们笑话了,这破簪子是我家仲和挑的,我也是出了门才看见。”杨氏一边说着,一边往朝云的发上插进,“等三娘进了门,我一定叫人给三娘打一根纯金的。”
一众人都只是陪着杨氏随便笑笑,只有站在角落里的白草,倒是真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