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小天就是有钱,还是被人调侃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黄毛没想这么多,也不好八卦,他捧着池小天有吃有玩就行:“曾格。”
曾格还没动面前的食物,他看向黄毛,挑起眉梢。
黄毛心大但也心细:“别想那么多。”
池少爷眼高于顶,都没把他们当朋友看过。
喜欢他不值得,也追不上。
曾格垂眼,没吭声。
按照池小天的性子吃过饭还要缠着宋宜一会的,夜不归宿都正常。但他今天非但不敢这样干还有急,沈纵指不定在家等着。
以前骗宋宜七点门禁是假的,但他要敢超过十二点不回去,沈叔叔的脸色不会太好看,不是打他,更不是骂他,沈叔叔每次碰他都能让他羞愤欲死、毛骨悚然。
直觉告诉他让沈叔叔生气是件很可怕的事。
再说,相处了几个月,池小天对沈纵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家里变故突生、父母失联,他对沈纵的除了畏惧,就是孺慕和崇拜。
宋宜很知礼,在没确定自己心意前,对池小天一直是不冷不淡,保持着适度的距离。两人饭后告别后分道扬镳,池小天高运转一晚上的脑子被开窗的夜风一吹骤然清醒,他是沉浸式演绎派,对需要自己戏份投入百分百的专注,这是他的优点也是缺点,往常很能很快察觉的事迟钝了不少,他突然捂脸,很慌:“宋宜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今晚他才看出点苗头。
对沈纵乃至陈明翰,他觉得无所谓,两位都是玩玩的主儿,说真情实感的喜欢他那就可笑了。无非是感兴趣,想逗逗。
宋宜不一样啊,他可是个好人!动的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