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天不一定往这条街溜。

廉租房,很潮。墙皮翘了起边,一扣能掉一大块,但好歹住了半个月没那么大的霉味了。空调是想都别想,池小天买了条三四十的宿舍专用电热毯,便宜。

他埋在被窝里,就露出小半张脸,没一会就困得不行了。

系统觉得池小天都没吃过这苦:“你为什么不回去?”

“池小天是垃圾。”

池小天的声音平静,“但他的爱不是。”

沈纵要是想让他磕头,池小天也就去了,他确实没多大的尊严,但池小天不会去卖身。他有自己爱的人,这是他执着,心里赤诚柔软的一小块。

《豪门恩仇录》里,无论池小天是贫穷富贵,哪怕到最后被折磨的扭曲,他都坚定的爱着宋宜。总有些爱是不可磨灭的。

沈纵调查了池小天。

池小天追了宋宜三年,公众示爱过无数次。池小天不是无知,也不是懵懂,池小天只是始终对他无动于衷而已。

“……”沈纵瞥向自己的心口,也不知道为什么,那里有点难受。他把这种情绪归结于他还没得到池小天,捏了下眉心,“把他的行程给我。”

他派人跟踪了池小天。

高特助把文件袋递上去。

很厚的一沓照片,有池小天工作的时候的,小年轻要摆货,清理柜台,他用冷水洗抹布,手指冻得通红;池小天靠着收银台啃面包,似乎是有人喊他,他抬头,恰好对上了镜头,柔软的脸颊鼓起了些,褐色短发打着卷儿,显得很乖;池小天狼吞虎咽的在啃红薯,烫的呲牙咧嘴……最后一张是一老一少站在一块吃关东煮,但小年轻显然很开心,神情鲜活而柔软,眼睛都弯成了一道。

池小天瘦了,换上了便宜的衣服,似乎没之前那么好看了,又似乎更好看了。但他明显成长了点,他过的不好,但又没那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