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小队这次出门,身上穿的是约翰尼送的魔法袍,个个气质不凡,以至于武器店老板以为他们是能宰的肥客。
万万没想到,这些魔法学徒看起来人模人样,竟然只买十金一根的低级魔法杖。
这是他店里最便宜的魔法杖了
武器店老板非常不满意。早知道刚才那个剑鞘就开价五个金币了,结果被黑发少年一忽悠,只要了五个银币。
亏,实在是亏。
似乎嫌老板还不够郁闷,舒黎又问“老板,你们店里回收魔法杖吗”
“什么”老板瞪眼。
舒黎向小伙伴们示意了一下,小伙伴们立即把自己手里的魔法杖交给他,他手捧七根其貌不扬的低阶魔法杖,眉开眼笑地问“这是我们在达奥托城买的魔法杖,一根五枚金币。如果你愿意回收,我就一根卖一枚金币。你觉得怎么样”
阿曼达听到“一根卖一枚金币”,欲言又止。
这些魔法杖明明是他们在科圣镇上花了三十个银币购买的,除去顶部细小的魔法石,和普通木棍没什么区别。
再则,艾斯的那根魔法杖,还是他自己随便拿根树枝制作而成,值不了几个钱。
安吉尔一把按住他的肩膀,阻止这条老实的小龙暴露真相。
妖精不喜欢说谎,但偶尔会说一些善意的谎言。
舒黎为了省钱,发挥出商人之子的本色,作为曾经的富n代,与在商场上纵横的父兄相处久了,多少有点耳濡目染。
为了说服武器店老板,舒黎从储物袋里取出一封盖着圣维利亚魔法学院徽章的推荐信,在老板面前晃了晃。
“我们马上要成为圣维利亚魔法学院的学生了,未来可期,等以后成为厉害的魔法师,相当于给老板你做宣传,这七根魔法杖就是最好的见证。”舒黎扬着可爱的笑容,劝说,“这条街上有好多家武器店,我们为什么偏偏进了你家呢一切都是光神的指示老板人帅心善,热情好客,慷慨大方,慧眼独具,赏识有加,肯定不会拒绝这七根魔法杖,对不对”
原本生气的武器店老板,被舒黎夸得飘飘然,乐呵呵地道“对对对,不就七枚金币吗我出了”
“谢谢老板,你真是好人”舒黎露齿微笑。
“谢谢老板,你真是大大的好人”小妖精们声音清脆地跟着说。
阿曼达震惊地张大嘴巴,而艾斯眼里充满了笑意。
舒黎成功花六十三枚金币,买到了七根相当不错的低阶魔法杖,在老板殷勤地相送下,带着小伙伴们踏出武器店大门。
走出去好长一段路,小妖精们捧腹大笑,纷纷对舒黎竖起大拇指。
“斯佩瑞恩,你好厉害”狄西奥崇拜地说。不愧是他们的老大,竟然三言两语就说服了武器店老板。
“是啊,是啊”布德诺不住地点头。
“其实之前在货船上时,我向约翰尼请教过生意经啦”舒黎“
嘿嘿”一笑,把翰约尼推出来当借口,“他说谈生意第一要素是掌握说话技巧,展现自身优势,给对方画一个大饼,再猛夸一顿,对方高兴了,就会顺着我们的思路走。”
“原来如此”其他人恍然大悟。
舒黎回头张望了一下,催促小伙伴们“我们快点离开,一会儿等武器店老板回味过来,就不好了。”
这种一锤子买卖,只能试一次,第二次就不灵验了。
光之小队立即加快脚步,走到拐弯处,从储物袋里拿出灰扑扑的兜帽披风,往身上一罩,遮住华丽的魔法袍,朝另一条繁华的街道走去。
五分钟后,武器店老板果然追出来,东张西望,没发现那七个狡猾的魔法学徒,气急败坏,骂骂咧咧地回商铺。
舒黎挠了挠有点发痒的耳朵,怀疑武器店老板在骂他。
不过,总体算起来,武器店老板并没有亏本,无非是少赚了一点。
一根十枚金币的魔法杖,成本估计不到五金,他额外又得了七根魔法杖,以王城的高物价,转手可卖出两到三金。
顶多是顾客觉得魔法杖质量太差,瞧不上眼,放店里久一点。
至于那个废弃的剑鞘,既然是废弃品,就不值钱,给他五枚银币,他还嫌多呢
“艾斯,你怎么知道维奥纳会喜欢这个剑鞘”舒黎拿出魔剑,指着剑鞘问人类同学。
“对哦,为什么呢”狄西奥问,“那么多漂亮的剑鞘它都不要,只选这个丑丑的虽然便宜。”
艾斯道“你们回想一下那些剑鞘和这个剑鞘的区别。”
布德诺困惑“好看和不好看,贵与不贵的区别呀”
“不对。”库曼迪仔细地审视舒黎手中的魔剑,脑中灵光一闪,道,“是尺寸。”
艾斯赞许地看了眼库曼迪道“对,是尺寸。”
好剑配好鞘,除了外观,最重要的是尺寸是否配套。漂亮的剑鞘固然不错,但太小或太大,都不合适。
这好比人穿鞋子。
鞋子小了脚趾难受
,鞋子大了走路掉跟。
只有恰到好处,才能穿着舒适,走路轻松。
剑与鞘也一样,鞘小了剑插不到底,鞘大了剑会松动掉出去。
经人类同学这么一分析,舒黎和他的小伙伴们茅塞顿开。他们竟然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点,光关注剑鞘的外观了。
只能说魔剑自身长得漂亮,他们便想为它搭配一个外观相称的剑鞘。
“倒挺凑巧,正好有个废弃剑鞘摆在角落。”舒黎感叹。而且人类同学的眼神真犀利,一下子就发现了它的存在。
艾斯神色自若地笑道“这就是运气吧”
其他人认同地点头。
舒黎把魔剑塞回储物袋,道“走,我们去买些路上吃的干粮,再去租辆马车。”
亚迪兰王城的物价高,东西品质相当好,他们用共有资金购买了不少新鲜的水果和蔬菜,以及适合阿曼
达和法尔姆吃的肉类。
法尔姆没能吃到翰约尼家的晚餐和早餐,蹲在火神之印里生闷气呢
舒黎答应它,等租到马车,离开王城后,再给它吃好吃的。
法尔姆这才作罢,安心地趴火神之印里等待。
结束采购工作,光之小队在租马车的站点,花了三十枚金币租了一辆可容纳十人的马车。
这次走的路程有些远,离开亚迪兰王城往东北方向走,一直到达利亚帝国和普伦塞国的边境。
很多马夫不愿接这趟任务,只因越到边境路越难走,运气差的还会遇到打劫的土匪,失财事小丢命才可怕。
舒黎从十枚金币增加到三十枚金币,终于有一位虎背熊腰的车夫愿意接他们的生意。
“你不怕土匪吗”舒黎问马夫。
“不怕。”马夫憨憨一笑,“其实经常有魔法师经过普伦塞国来达利亚帝国,我只要在边境等一等,多拉几个魔法师回程,就不怕打劫了。”
眼前的七位少年虽然是魔法学徒,但胜在人多,一起施放魔法,肯定打得过土匪,而从中庭来的魔法师,实力不容小觑,土匪想打劫,还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这条路线,马夫走过几次,相当熟悉。
舒黎见马夫胸有成竹,二话不说先付了一半酬金,等到达边境以后,再付剩下的钱。
半个多小时后,一辆中规中矩的大马车,不紧不慢地离开亚迪兰王城的城门。
再次踏上旅途,光之小队围着车厢中间的小桌,兴致高昂地玩纸牌。
法尔姆抱着半只烧鸡,蹲在角落里吃得津津有味。
烧鸡的香味在车厢里飘荡,阿曼达和布德诺馋得直咽口水,视线频频往小魔兽方向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