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我马上就要有个宝宝了」
我想到了就做。
很快地,我把我的被单往后院的晾衣杆那边一挂,赶紧收拾收拾出门。
别让夏洛克跑了。
我出门的之前,在鞋柜抽屉里面摸车子的钥匙。
我们一般是谁用了车,回来的时候就把车钥匙放在鞋柜的抽屉里面。鞋柜上面还会有一块白板。通常我们会写着一些未来的事项,比如说xx谁xxx时间再接点xxx事件。举个例子兰尼周五早上要用车。这样大家从公寓外面一回来,也想要用车的话,就可以互相协调一下。
话说,这个白板还是华生以前诊所的同款。
我去年有一天有去华生诊所给他送硬盘里面有资料。刚好是午餐时间,我们就一块吃了泡面。他原本在诊所都是吃三明治,可因为见那时的我在一楼吃泡面吃得太香了,他也嘴馋,便带了一盒泡面和鸡蛋去诊所茶水间应付午餐。结果那之后,泡面就成了他们诊所的必备食品。
诊所老板也是医生,他囤了很多口味的泡面,除了华夏、日本、韩国,还有很多东南亚的,像是泰国又酸又辣的冬阴功口味,新加坡叻沙泡面等等。我对东南亚的口味都不太适应,闻着味道都不敢靠近,华生倒是接受度良好。
我们那天就是在他诊所茶水间“叮”泡面,里面加了鸡蛋,我觉得多加其他东西,像是香肠之类的,味道反而就杂了。汤水要是有剩,还可以再做一次鸡蛋汤。
据华生说,当时我吃的还是他们老板的最后一盒。他午餐时间到处找,最后只能到楼下咖啡厅买可颂夹火腿片。全诊所都在可怜他。当时我满脑都是“这样不太好吧”之类的,华生却笑得可开心了。我寻思华生也不是那种性格恶劣的人,估计是他们诊所气氛太好了。
老板居然是团欺,没有
安心下来之后,我对这件事印象也加深了。也对后来因为华生和莎拉小姐分手,不得不离开那间诊所而感到惋惜。
我们那时候等泡面,我就看到他墙上挂着白板写着华生什么什么时候要休假。
我当时说“这个放在公寓的话,会好方便。”
虽然我们公寓总是会有互相沟通的时候吃饭时间,但是有时候人忙起来后,也很容易忘自己到底要做什么,有个通知板的话,也可以尽快可能地避免信息延期带来的误解和不方便。
华生便说“那我问问经理在哪买的,我们搞一块。”
晚上回来,我们就有一块通知板。
尽管夏洛克从来不用,但他每次都会看。
我在抽屉里面摸到钥匙,又确定了「夏洛克肯定不在化验室里面」。
我们一般不用车的情况,都是因为塞车问题或者不好停车。像是化验室和警局、以及犯罪现场的住宅区附近其实还是很好停车的。习惯用车之后,坐公共交通都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所以夏洛克和华生
出行都习惯坐出租车。
夏洛克肯定有鬼。
我开着车愉快地去医院的化验室。我对那条路都很熟悉了。
我不是从正门进去的,化验室所在的侧楼还有一处旁门,需要员工刷卡。我以前怕我们总是去找茉莉小姐会给她增加麻烦,所以我还应聘了病理学助手,接的是casua临时工,不是兼职t,就是雇主需要的话就过去帮忙。我雇主是茉莉小姐的上司,只要茉莉小姐需要,我就可以去化验室这是表面说辞。我之前想要应聘「尸检实验室技术员」,但是它对工作经验有要求。我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反正都是要一张工作卡。
多了这张工作卡的唯一的麻烦是,每次工作卡都是要先去前台领,结束之后要还。casua是这样的,t或者ft都不用那么费事。这也是基本的安全要求。
穿过白石阶梯,离目的地化验室还有一段漫长的走廊。那是一条寂静而洁净的通道,好像能把人引入一个世界的边缘似的。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过眼底照片,可以通过设备检查到瞳孔后的血管分布,主要就是来检查眼球健康的。在拍完照之后,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整个有着梦幻色彩的图片上有一处圆亮的光口处。所有的血管就像是一条条青色的河流,朝着那个稳定的光点而去,自成一个深阔宏大的世界。
这时候,走在这条寂静无人的长廊上,就很有「这种路只有一条出口,而出口就在那遥远的光处」的朝圣感。
我指的是我偶尔会有这种感觉。
我不是真的中二。我要是真的中二的话,楼底下那种高智能自动门能被我玩坏。
在这里,没有一丝杂味,只有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冰冷气息。在长廊的拐角处,可以偶尔通过门上的玻璃小窗,看到里面的情境,大部分时候,都可以看到一排排的仪器和设备在发出微弱的光。
我先去看了茉莉小姐的化验室,里面并没有任何人活动的痕迹。
我又去停尸房看了一下,只遇到了看守停尸房的老员工。
于是,我问了他一句“今天有谁过来吗”
以前来访的时候都是用纸笔签字登记,最近出了那「x」病毒事件之后,医院好像终于想起某个地方设备连电脑都没有,最近给它们配了一台电脑和登记访客的平板电脑。我之前听茉莉小姐说,没有人愿意花大量的钱在死人身上除了葬礼之外,所以尸检部门是最穷的,我一开始没有太多的感受。
现在看到设备升级后,我才意识到,确实是如此。
我去的时候,老员工要把过去十年的登记一点点录在电脑里面,抽空对着我抱怨了一句。
我才发现没有人教他怎么弄,便给他提示说可以先把登记本扫描成照片储存起来,现在有一种软件是可以识别照片里面手写的字,并且提取出文字,先用ord全部存储起来,然后再导入exce即可。中间需要他做的就是要重新审阅一次文件就好了。
“扫描的话可以去借用医院主楼
的打印机,一次可以扫几千页,自动翻页,很方便。”
老员工很感谢我,“你之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说。”
其实我一般不太喜欢随意帮人。
因为你要知道,有时候愿意帮人,只是刚好时机到了,你想着随手可以帮一下无妨,毕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有些人就会以为你是个非常好蹭资源的人,只要示弱就可以不断地要求自己顺便帮个忙。对方能一天到晚都找你帮忙,还以为自己和你关系好,没有边界感。我也不是那种要从别人的肯定和需要中才能获得自我认同。我并不喜欢这一套,也不愿意一下子撕破脸皮,因为对方的要求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我要是烦了,反而显得我自己心胸狭隘。
我对这种感觉并不好。
这也算是为什么有些人非常主张交朋友,可以找互补的,但不要找比自己差的。
起码这样在交朋友过程中,彼此可以互相帮助。
我一般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宁愿顺手做完之后,也不需要对方记得我。
我本来想要拒绝的,但是突然有个想法,于是说道“也不用之后,话说,我很在意昨天从警察局送过来的名为安妮史泰德的女尸,方便我去看一眼吗不过,茉莉小姐今天没有上班。我在里面的话,你可以看着我做事”
老员工笑了一下,摇了摇手,说道“我怎么会信不过你呢你自己进去就好了。32号柜,我帮你把尸体拖出来。”
我朝着他欠了欠身。
他把尸体留给我之后,人就走了。
安妮的尸体在昨天已经全部检查完毕。如果昨天看不出个所以然,今天我站在旁边这么看,也看不出结果。再来,案子也结案了。
我之所以会在意,是因为如果对方真的是酒劲上头,才犯事的话,那要做到剖腹挖脏器这样的行为,他全身应该全都是全是血迹。可是据茉莉小姐的说法,警察并没有看到嫌疑人亨特有任何血衣。
假设他其实是用喝醉酒来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行的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一开始头脑清醒,被愤怒冲昏头脑,愤而杀人,看到自己身上的血衣之后清醒过来,处理了血衣之后,发现他根本没办法逃脱责任,干脆就是喝醉酒,听天命般躺倒在客厅里面。
那他为什么不说血衣在哪
清理血衣是一件很需要有清醒头脑配合的事情。如果他是在喝醉酒前做了这件事,那么他在承认罪行的时候不承认呢如果他说不出来,也就是证实了他确实是喝醉酒后发起的暴行,他对如何施暴行凶毫无印象,那他怎么清理血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