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知道。”

“之前听说他死了,又听说他没死,他究竟死没死”

“之前听说是死了,但有小道消息,又说他没死,不太确定。”

“这样么。”沈秀沉吟,继续问,“你可知现如今武功很高强的人有哪些”

“你问这个做什么。”魏朝清从身后走近。

她转身,“夫子,我想学武功,学很厉害很厉害的武功。”

“习武很辛苦,你不用学武功,会有武功高强的人保护你。”

“别人保护自己,不如自己保护自己。我想学武功,想有自保的能力。若是可以,我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

原本,她只想去武馆学些武功,无论什么武功都行。现在,她想学厉害的武功,能像谢扶光和月摩珈那样厉害的武功。普通的武馆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侍卫是学武的,对这方面比较了解,所以她继续问侍卫,有哪些人武功很高强。

“如今武功最最高强的,莫过于谢扶光,只是他生死不知。除了谢扶光,武林盟主,前武林盟主,还有前武林盟主的儿子,武功都极高强。”

武林盟主这个世界还有武林盟主呢。沈秀点点头,“那他们会收徒吗”

侍卫“先不说他们会不会收徒,就算他们会,想做他们徒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很多人想拜他们为师,基本都铩羽而归。”

沈秀表示明白。那些武功高强的大人物,怎么可能会随便收徒。她没什么家世地位,也没有学武的资质

和根骨,要想拜他们为师,难比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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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还未回答,魏朝清道“不用问了。”

“夫子”

“你想寻武功高强的人拜师学武,这事交给我,我会替你寻来武功高强的师父。”

听到这话,沈秀安静下来。以她的能力,估计没法找到武功高强的师父愿意收她为徒。除非她有极高的天赋,或许那些武功高强的师傅可能会收她。

但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

夫子帮她,她会很麻烦他,会欠他人情。但欠人情,总比不能自保要好。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谢谢夫子若我真能成功拜师,学得厉害的武功,我一定会报答好好你”

魏朝清眉目温润,“不用报答我。”

“我一定会报答你。”沈秀郑重认真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魏朝清能如此帮她,都是因为喜欢她。

而她明知如此,还要接受他的帮助,欠他人情,这种做法很不好,很自私。她在

利用魏朝清的喜欢,可她没办法,在性命面前,这些都是小事。

除了回应魏朝清的感情,她尽可能地好好报答他的恩情。

待魏朝清离去后,沈秀仰首,望向屋顶,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

她想要变强,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能飞檐走壁,能百步穿杨,能断蛟刺虎,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

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不会被人轻易杀死。

燕州,一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

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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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一楼包厢。推开一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俊秀的眉眼里,透着浓浓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

此时他略带困意,“做什么”

“老爷叫您回去。”

“他叫我回去干什么”

“有事。”

叶云川打打呵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