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低劣的手段

秦苏媛的这句话,得到了霸道总裁恶女配叶冰冰,娱乐圈咸鱼对照组杭行月的点赞。

她们的点赞让秦苏媛的这句话都变得心酸起来,她们仨妥妥的就是豪门受害者啊。

重生穿越女顾暖阳所以做一个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原始世界阿花花谁说不是呢在看到小姐妹们都经历过恶心的男主女主女配以后,最开始进群的阿花花、林镀锡、徐欢欢三人十分庆幸他们没有遇到。

古代世界徐欢欢大家来尝尝我这一款新酿的酒。徐欢欢给林夕投递了十几瓶,林夕分给群里的小伙伴们。

属于她的那瓶她存在了空间里。

原始世界阿花花大家尝尝我新烤的肉。阿花花投递了烤好切成块的肉,她那边已经到了冰雪季。

她现在每天的主食都是这些肉,但她的食材要丰富很多。在冰雪季的最后几天,她把她门口种着的菜全部都收了在大山洞里埋了起来。

大山洞最里面的地方是暖和的,菜埋到土里过了这么长时间也依旧是碧绿的。因为这件事情,阿花花在部落的知名度又上升了许多。

现在他们山洞的篝火上方都放着一口大石锅,里面是翻滚的热水,平时供大家喝,到饭点就煮一锅青菜汤。

还真别说,入冬这么多天以来,他们部落里的老人小孩子都没有生病的。

阿花花那个世界的肉烤出来很好吃,在经过群聊系统传递的时候,异世界带着的病毒会被群系统自动杀灭。

大家进行新一轮的投递,林夕开着车子往家走。

池香萍已经做好饭吃了出去找熟人聊天了。

冬天过去,天气越来越好,到了晚上,大家也爱互相串门了。

林夕洗了澡打了一遍易舒十三经,回到房间,点开陆慎之的聊天框,跟陆慎之聊起手镯的归属问题。

她做了那么多的任务,得到的那么多任务报酬里,陆慎之的这一个手镯是最贵重的。

一个小目标诶,林夕真的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地球少女林夕要不然你给我一个别的东西,我把这个手镯传回去给你

权谋世界陆慎之既然你这么讲了,那就先放在你那里吧,等我有需要的时候我再跟你讲,新的报酬我过两天给你。

送出去的东西,陆慎之是不打算拿回来的,但他也知道这么贵重的物品给林夕了,林夕暂时也不会接受。

那就先这么说好了,至于别的报酬,陆慎之看向窗外的繁星,他很快就可以得到了。

禹王的复仇之心比他想象的还要浓烈很多,或许用不了多久,那个记忆里繁华不已的汴京城,他就能回去了。

“笃笃”两声,是窗户被敲击的声音,陆慎之打开窗户,一张纸便飘进了陆慎之的房间里。

陆慎之弯腰捡起展开一看,铁画银钩的字体映入眼帘,他轻轻一笑,用烛台上的烛火将纸张点燃。

他走出屋外,拍下了这漫天的星辰,分享给林夕。

林夕收到图片后朝着外面看了一眼,她打字回复陆慎之我们这里的云彩很厚,估计明天会有一场大雨。

林夕的话说得很对,到了后半夜,雨就落了下来,伴随着春雷阵阵,林夕翻了个身,睡得更香了。

在她呼呼大睡之时,陆慎之从房间的后窗户跳出,朝着纸张上写好的地方疾步而去。

那是个建在山上的小凉亭,许多文人墨客曾来过这里,留下了这个位面里流传甚广的名词名句。

陆慎之喝了基因修复液,也练习了易舒十三经,因此在这样漆黑的没有月光的深夜里,他也走得如履平地。

那座凉亭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一个宽阔的身影稳稳当当地坐在凉亭里的石凳子上,他的手边放着一壶或许已经凉掉的茶。

亭子两侧站着两名带着刀的侍卫,在亭子中还有一位微微躬着身子的男人。

陆慎之认识他。因为在他前脚进采石场,后脚这个人也进来了。

两人还在同一个窝棚睡觉,两人在那几天里,有过不少“革命”友谊,能够那么快地从采石场出来,也是因为他。

“陆先生来了。”陆慎之刚刚走近,坐在石凳上的男人便站了起来。

在这个古代,上位者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十分礼贤下士的表现了。

陆慎之对这个时代的上位者没有过多的期待,他站在凉亭外,朝着里面的人拱手,弯下腰“陆慎之参见殿下,劳殿下久等”

陆慎之的话还没说完,凉亭内的男人便大步走出,他轻轻扶起陆慎之的手“何必如此多礼,更何况当年太傅亦是我的老师,若按照辈分,你还是我的师弟。”

说到这里,禹王顿了顿,再开口时,语气已经变得十分遗憾和惋惜“当年太傅教导我良多,他出事我却半点帮不上忙,实在是惭愧”

两人一道往凉亭内走去,陆慎之在踏入凉亭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他正式地踏入到这个位面这个国家的“局”里了。

他成了这个局里的棋子,但这没有关系,他会一步步地,成为下棋的人。

陆慎之那边刚刚入局,季昕羽这边,她就已经拿到了季长垣给她的钱。

这笔钱的汇入,让季昕羽的信心大增,要斗垮一个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季家虽然是上市公司,但跟任家不是一个赛道的,想要弄倒他们,需要时间去布局。就跟任平铮那样,为了把季家吃到嘴里,他花了整整十二年去布局。

这是一个比拼脑力跟耐心的“游戏”。季新羽的耐心没有任平铮的好,所以她要挑战三个月内,让任家换个继承人。

半年,她要成为框特电子

集团的股东,一年,她要成为框特的唯一控股人。

这份计划若是让别人看到,定然会被认为是痴人说梦,对季昕羽而言也是一个特别大的挑战。

她还是第一次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做这么大的项目。

若是做成功了,她一定会委托林夕给她曾经的好友们发送一封邮件

季昕羽想着,在聊天群里了林夕,她要兑换空间。有些机密的东西,还是放在空间里面才最让人放心。

兑换的东西就用家里最近空运来的食材好了,相信楚千墨一定会喜欢。

林夕很快就把空间传给了季昕羽,季昕羽将自己这几天经常使用的笔记本以及资料放进空间里。

随手在房间的书桌内做了个假象后,季昕羽跟姚熙然兑换了一款监视器。

将监视器安装在房间内,按照姚熙然的说明一步步绑定在手机内后。

她走下楼前往季氏房地产,路过客厅,她特地朝厨房里的某一个年轻的帮佣看了一眼。

她二十四五岁的年纪,穿着季家工作人员统一的工作服,清秀的脸上有些许小小的雀斑。

她叫宋萍,是家里司机宋叔的女儿,高中毕业后怎么也不愿意再去上学,宋叔就把她带到了季家工作。

因为她的年纪跟原主的年纪差不多,徐若紫就让她负责原主屋里的打扫工作。

一来二去的,原主就跟她熟悉了。之前原主跟任平铮那些年的“偶遇”可没少这个人的通风报信呢

侯府长媳的那一世里,原主的某些商业决策会泄露出去,也多亏了她的“传递”。而她这么做的原因也非常简单,她也喜欢任平铮,对于原主能嫁给任平铮这件事情她很嫉妒。

能给原主添堵,她求之不得,更何况任平铮对她也不小气,钱、别墅她现在都已经拥有了。

之所以一直在季家工作没有走,也不过是抱着要给任平铮报信的念头罢了。

既然季家有任家这么忠心的“狗”,季昕羽当然要好好利用。在出门的时候,她特地让宋叔给她开车。

坐在车上,将手机音量降到最低,打开监控设备,季昕羽看到宋萍光明正大地进了她的房间,把她工作台上的东西拍了照片以后,换上她衣帽间里白色的无袖连衣裙,在她的房间内挡着脸拍照。

之后堂而皇之地躺在她的床上拉下衣服露出身体部分拍照,脸色通红,还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荡漾。

季昕羽看到这一幕,脸一下就黑了。

季昕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她极其厌恶自己的私人空间被人占领,尤其是她的床

那张床原主睡过也就算了,她现在跟原主就是一体,她是原主,原主也是她,她没有资格也不会去嫌弃原主。

但是宋萍是个什么东西她也配穿原主的衣服,

睡自己的床

季昕羽摁了摁手,嘴角露出笑容来。

“宋叔,我看阿萍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结婚啊”

季昕羽主动跟宋叔闲聊。

宋叔在前面开着车,闻言他乐呵呵地回答“她不愿意结婚哦,这么多年我跟她阿妈给她介绍了很多人,她都不愿意嫁,她阿妈都愁坏了,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跟她讲话了。”

宋叔是广粤省的客家人,他从二十二岁开始就在季家工作,现在他都快五十了。原主是他看着长大的,从幼儿园到高中,原主每次外出都是宋叔接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