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说不上了解,网络上看到过而已。硬要说的话,他的配色很亮眼。”

红配蓝,确实是过分醒目了。

“亮眼,温暖,闪闪发光。”玛利亚总结“匡扶正义,虽然看上去有些奇怪。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蝙蝠侠只是这群怪人里的一员。可在我在哥谭人看来,他是不同的。”

“因为他太黑”他打趣道“说实话,当你,嗯,穿着一身黑站在一群花里胡哨的人群中,确实比较格格不入。”

他成功把女记者逗乐了。

“确实,哥谭人都很怀疑他到底怎么混进去的正义联盟他可太异类了。”

“那你喜欢蝙蝠侠吗”年轻人抛出下一个话题。

在哥谭看来,“蝙蝠侠”的意义远比“超级英雄”来得有分量。这几乎成为了一个意象。比“名片”“风景”“代名词”更加严肃,更加深远。玛利亚想。即使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在正义联盟也已经被国际认可的今天,在蝙蝠侠已经被披露为人而不是什么神奇生物的今天,他的一切似乎仍旧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符号,这也许是他伴随了大半哥谭人,从童年到青年,从活着到死亡的代价

没人不敬畏、没人不恐惧、没人不爱戴、没人不崇拜、也没人不憎恨。以忘恩负义作为活着手段的每一个哥谭人都是如此如孩子般负气、大喊大闹、歇斯底里这些恶鬼却恨不得在心底紧紧地抓住那身披风

“蝙蝠侠即哥谭。”

玛利亚艾贝特,一位长相甜美的记者,却用有着在哥谭才塑造出的、深入骨髓的冷静语调评价道。

“我并不喜欢她,却也无法不爱她。”

“哥谭。”

她和那个年轻人说了再见,准备乘坐报社的车回去。玛利亚还有些恍惚,她本以为是今天没看见蝙蝠侠的缘故,却在收拾器材的时候,倏然间想起了那个年轻人的眼睛。她好像在哪见过那样的眼睛突然,记忆像沙一样从指缝间飞速流逝,她越回想,越模糊,她只记得那是个长着一张英俊且熟悉的脸为什么熟悉呢她眨眨眼睛。她似乎有句话忘记和对方说了,是什么呢

直到玛利亚坐上车,她已经完全忘了那年轻人的眼睛究竟是蓝色的还是棕色的,也忘记了她原本准备好的评价。玛利亚打了个哈欠,毕竟她已经快一天一夜没睡觉了,什么都记不住也很正常

快,她在汽车发动的瞬间坠入了梦乡。

梦中的雨夜走了出来,和现实融为一体,她仍旧是个小女孩的模样,坐在窗边,只为等待着一闪而过的,属于蝙蝠的黑影。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