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开了瓶香槟:“几位哥哥,晚上想喝点什么。”

小马哥喝了口香槟:“红的吧,白的就不喝了。”

雷布斯点头:“喝红的吧,现在年纪大了,微醺就行。”

王万达乐呵呵的看着雷布斯:“老雷,你这不行啊,年纪比我小这么多,怎么精神头不在了。我看喝白的才带劲。”

雷布斯摆了摆手:“别,王哥,您是地道的北方人,我们南方人真喝不过你们,红的就行。”

“成,那就喝红的,我这两年也是要注意点了,确实也年纪不小了,这白酒啊,还是要少喝。我们年轻,做生意那会儿真的是不把身体当身体,白酒是一杯一杯的抽,一点不含糊,现在不行咯。”

“而且这两年酒桌文化好像是越来越不行了,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不爱喝酒了。”

沈浪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枕在靠椅上,看向窗外的繁华景色。

“时代不同咯,不过也挺好的,每代人有每代人的活法,工作方式什么的也不同,能办事就行。”

雷布斯笑呵呵的看着王万达:“现在的年轻人其实工作能力还是挺强的,不过呢,没有那一股子冲劲了。没有咱们这代人这么热血了,他们更多的是去追求精神物质上的条件更加的自我了,对待工作的方式,看法也跟我们不相同。”

小马哥点了点头:“确实,怎么说呢,其实时代红利期已经到了末尾了,阶级已经定下来了,能留下来的机会不多了,他们想要成功,想要做事业,会特别的难,咱们能成功,不说实力,就时代的红利,东风,贵人,风口咱们都遇上了,说实话谁能想得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呢?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够幸运的。”

雷布斯瞥了一眼小马哥:“我还想起来当年你100万准备把公司打包出售的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