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清澈愚蠢但是有钱的京大同学们

——普通的平民哪有这个资本进京大,这些人还不都是他们的子侄辈!

四舍五入一下,韶明是在赚他们的钱。

想通之后,他们瞬间心痛到无法呼吸……但是又拿她没什么办法。

人家正常缴税的啊!

但是这不就等于他们口袋里的钱流到了韶明那里后,然后她再分了其中一部分塞到了海事局的公账上吗!

所以既然帮哪边都不对味,海事局干脆就开始了装聋作哑。

反正这事他们有经验得很。

船队那边当然对这个没有结果的结果不乐意了,海事局不打算帮忙,他们就自己找到了韶明跟前。

早就等着他们来的韶明笑眯眯地对他们掏出了几份合同。

让舰娘们回去继续接受商队的雇佣,这当然可以,不过得先把条约签了,约法三章之后咱们再谈。

第一,每个想要雇佣舰娘的船队都要把自己在海事局开具的注册资料复印一份,敲上印章给她。

第二,确定好每条航线能支付给流浪舰娘的具体金额,保证以后都按照这个标准来付费雇佣舰娘。

第三,每次出海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都要写进合同里,已经谈妥的舰娘人选在出海前两天就不许再变了。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条约里并没有写违约之后的赔付,只在最后简简单单地写了一句,违约一次就会被放进失信名单里。

这让有些人的小心思又活络了起来。

韶明笑着看他们签完字,摁好手印,然后才开玩笑似的警告了一句。

‘如果进了失信名单的话,其他的我也没法多做什么,不过有一点还是可以保证的——在京都这片区域就别想再找到其他舰娘愿意接你们的护卫单子了。’

就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至于给舰娘的赔付?

那三瓜两枣的钱,她难道出不起吗,还要再跟他们联系问他们要!?

有信誉,从不做那些亏心事的船家当然不用在意这个,这约定反倒还省了他们的事,不用每次都跟舰娘商讨出海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