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爱恨情仇

费利一下子清醒了。

鄂朝辉一向标榜自己痴情,初恋是林君傲,一生的白月光也是林君傲。他从未提起过鄂非的母亲孙媛媛,仿佛那是一个不值得存在的人。为他生孩子的三个女人,只有孙媛媛没有任何名分,大家都说那是因为孙媛媛是靠不正当手段怀上鄂非的。

“林君傲和秦徵,别人都说她们是非常优秀的女人。名校毕业、长相出众、家教良好,好像我的母亲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平庸之辈一样。”

鲜有人知,鄂朝辉和孙媛媛,是在大学认识的。

当时鄂朝辉还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而孙媛媛却家境殷实。她的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她自己也考入名校。当年她风华绝代,是远近闻名的校花,很多校外男生为了一睹她的芳容,不惜爬墙。表白墙上也总是出现写给她的情书。

那年,她拒绝了所有人,因为她已经心有所属。她爱上了鄂朝辉,一个英俊潇洒的穷小子。她觉得鄂朝辉很有想法,和那些目光短浅的男生不一样。她觉得有一天,鄂朝辉能改变世界。

现在鄂朝辉在别人面前表现出他和孙媛媛是不情不愿,可当年明明是他先追求的孙媛媛。

孙媛媛大他一届,是姐弟恋。大三的时候鄂朝辉决定创业。他没有钱,孙媛媛就说服父母,拿自己家的钱,跟鄂朝辉合伙开公司。

他们合作一直很愉快。孙媛媛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谈婚论嫁了,就主动出击。谁知鄂朝辉果断拒绝,而且还要和孙媛媛分手。不仅如此,他还把孙媛媛赶出了公司。那年孙媛媛25岁,她和鄂朝辉的公司成立4年了。

时间还得往前倒。那年,鄂朝辉大三,孙媛媛大四,他们工作和学业都很繁忙,孙媛媛就介绍了一个大一的学妹来帮忙。这个学妹,就是林君傲。

鄂朝辉对林君傲几乎是一见钟情。但碍于孙媛媛,他只能和林君傲暗度陈仓。等公司一切走上正轨,孙媛媛开始逼婚了,鄂朝辉才毅然分手。孙媛媛把一切都给了鄂朝辉。

她毕业后甚至没有找工作,为了鄂朝辉的创业公司忙前忙后。鄂朝辉也十分精明,在公司慢慢架空了孙媛媛。孙媛媛并不傻,只是她太爱鄂朝辉,太信任他,毫无防备,才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她什么都没有了。

孙媛媛恨过,哭过、闹过,找鄂朝辉要说法,去公司拉横幅,最后跪下来求他。

可鄂朝辉告诉她,他从来就没有爱过她。

当年他寝室的所有男生,都把孙媛媛视为女神,他就想,我要是能把这个女的拿下,那我就是全寝室——不,全校——最牛逼的人。

然后他就开始了对孙媛媛的猛烈攻势。

鄂朝辉从小就知道自己魅力过人。别相信什么帅哥都帅而不自知。帅哥从小就是在别人的赞叹中长大的,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帅,而且帅得理所当然,毫不掩饰,更不会像个暴发户一样到处炫耀。他们的自信与生俱来。鄂朝辉不认为拿下孙媛媛有多困难。可他却发现,大学和中学不一样。

在中学,长得帅有人爱,学习好有人爱,会打球有人爱,弹吉他有人爱。只要你有所长,就会有人爱。恰巧,以上所有,鄂朝辉都擅长。所以他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可到了大学,很难讲人是变复杂了还是变简单了。因为你只要穷,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爱了。

有钱人和穷人在一个地方学习,仅仅是他们恰巧在一处,并不代表他们身处同一世界。

孙媛媛的身上,有鄂朝辉无法企及的高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他从未见过的雍容。那是只有有钱人家才能透露出来的坚定。和他那小家子气的自信不一样,在孙媛媛身上,鄂朝辉看到了一个词——掌控。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她不会被一些无聊的小事打动。她毫无破绽,廉价的魅力无法让她的内心掀起一丝涟漪。孙媛媛对鄂朝辉的追求,就像人在看一只亮肚皮的小狗一样。也许她会感动,但她不会接受和一只狗平起平坐。

鄂朝辉的追求并不轻松。他可不仅仅是亮肚皮,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个低三下四的舔狗。从来都是别人低三下四地追他,真是风水轮流转,他现在居然沦落到追别人。他想着以前女孩子们是怎么追求他的,并把这一套用在了追孙媛媛身上。可孙媛媛连看都不看一眼,还觉得有些厌烦。

鄂朝辉早就想放弃,这么丢人的事老子居然干了这么久。可无奈,他的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全寝室都知道他在孙媛媛面前搔首弄姿,这要不有点成就,他得被这帮孙子嘲笑到毕业。

大二那年,他在孙媛媛面前吹牛逼,却发现孙媛媛对此有了一点反应。他从此发现孙媛媛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