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埋头赶路,晚上露营睡觉。在这样的节奏里,时间过得飞快。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
男孩对路过的城池敬而远之,但是沿途经过村落时,他会买些豆子和草料照顾马儿,顺便给自己和千岁买些干粮。
农家烙的大饼冷却以后,丢在人脑袋上可以砸出血。男孩啃得下,千岁却不能将就,所以他还得再买些肉脯鱼鲞,泡水煮软了再喂猫。
千岁那天吃过鱼肉,才后知后觉想起来,这莫非是他的讨饭专用碗?!
从来没人敢拿用过的餐具给她,何况还是个乞丐的。
可是埋汰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她咽了回去。
算了。
一个男孩牵着高头大马,独自翻山越岭,身边再有点儿钱,很容易就让人心生歹念。闪舞他自小就不是娇生惯养,也知晓人心叵测,因此从来都找村里的老人或者寡妇家买东西,对年富力强的村人敬而远之,并且注意财不露白。
可即便处处小心,麻烦也还是找上门来。
这天他在一个小村里买了红薯干,离开时后面就跟上两条尾巴。
那是村里的一对儿兄弟。
白猫趴在他肩头,漫不经心道:“他们想要你的马,还有……我。”
驿站的快马与农田里的耕马不同,可以卖出好价钱。方才白猫从篓里露出脑袋透气,也被人家看见了。
异种的长毛白猫,浑身没有一丝杂色,城里的贵妇和千金们肯定喜欢。这种稀罕玩意儿,说不定能卖得比马还贵。
男孩回看来路上那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眼里闪过一丝冷光。
半个时辰以后。
这一人一猫一马从密林里钻了出来,精神抖擞地继续赶路,原本跟在身后的那两条尾巴不见了。
……
太阳下山,折磨男孩三天的痒意也终于完全消失。
千岁在他咽喉上捏了半天,终于满意地缩手:“应是无恙了,出个声我听听?”他一直小心保养,这三天都没发过声。
“啊——”
张了张嘴,男孩自己呆住了。虽是单音节,但声音温和连贯,不再是原来嘶哑不堪的破锣嗓子。
声音,他的声音好了!
他的嗓子不哑了。
他可以说话了!
男孩的下巴一下绷紧,努力睁圆了眼,才没让那一抹湿意漫出眼眶。
渴望了多少年,他的梦想终于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