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情报不停传来。
“是断后的第七游骑队发来的情报。”柯严华从竹管中取出两张纸条,眉头皱起,“我们这支队伍里,果然混进了奸细!”
除了卫王所在的主车队,前方还有侦察小队探查路况,后方则有游骑负责阻截追兵。
“怎么说?”听到“奸细”二字,卫王猛地睁眼。
“游骑队发现,我们经过的一处松林留下了这个东西。”柯严华将另一张纸条展开。这居然是个拓印,拓的是一只手掌。
人类的手掌,很小、很纤巧。卫王一看就有两分明白,脸色阴沉下来,但依旧问:“这是什么?”
“有颗大树的树干上留下这个血红色的掌印,入木三分,五指并拢朝向西北,也就是我们前行的方向!”柯严华沉声道,“这种颜料很特别。”
他征得卫王许可,将纸张伸去窗外晒了一会儿,而后将照亮车厢的六颗夜明珠收起。
光源消失,车厢变暗,可是纸上的拓印反倒亮了起来,红艳艳的很是醒目。
卫王恨恨骂了一句:“该死的奸细!”
柯严华紧接着道:“这是海中一种藻类,夜里可以浮上水面发光。将之碾碎配作颜料,就算夜间行者也不会错过它。”
“更精妙的是,骑兵两次路过这片林地都不曾发现。不过他遗落了一个水囊,惟恐被追兵发现,回去寻找才看见这个掌印赫然在目,离他上一次休憩之处不过是几丈距离。”
卫王茫然道:“什么意思?”
“也即是说,这人在树上动的手脚,至少要过四、五个时辰后才会显现出来。那时无论是车队还是断后的游骑都已经走远,发现不了指路的掌印。”柯严华心里有些佩服始作俑者,“但对于后面的追兵,却是清晰可见。”
“这个奸细,可真不简单。”
卫王看着掌印,眼露戾光:“这手印很小,难道是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