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二十六章 玩笑

陆逊所说的大小姐,也是高中时期他们班的一个女孩,大小姐自然是外号,褒义的那种,不是在说大小姐脾气。

高中时代,这位大小姐,非常的豪气,动不动就请全班吃雪糕喝饮料,且还很有义气,外加其长的好看,英姿飒爽的性格,配上单高马尾,在那个时代,无疑是爆杀了。

而赵成这个人,无疑是个真正的纯爱战神,永远不会同时喜欢两个女孩,原因也很简单,他这个人,只喜欢最漂亮的。

所谓初心不改,说的大抵就是他了。

这种情况下,但凡分班,往往就意味着,他的爱会出现一场转移。

但高中时期,却是好巧不巧的,当时学校改制,分班没有那么频繁了,高中三年,总共就分过一次班,还没有把他们分开。

赵成那个时候,也比较笨拙,喜欢一个人,只会舔着脸往人家身边凑,至于说周末约出去玩,放学后约出去散步,总总正确的攻略方法,他那时候,还没有这么高的等级。

于是乎,一来二去,他就成了大小姐的“马仔”。

至少在周围人看来,就是这样。

三年马仔生涯,别的不说,至少是在混吃混喝这件事情上,赵成属于是赚到了。

仗义的大小姐,自然不可能亏待他这个马仔,而他高中时候的学校,因为是市里最好的学校,富家子弟扎堆,各种学生私下里组织的课余活动数不胜数。

当然,在学生时代,各种各样的圈子就已经形成了,富家子弟是一个圈子,赵成这种靠着实力自己考进去的,又是另一个圈子,有人带着,才好混吃混喝。

而赵成当时,对于所谓的喜欢不喜欢的,也是懵懵懂懂,只感觉喜欢一个人,能和对方待在一起,就已经很好了,并没有更多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班里的许多人,其实都是在看乐子的,因为没人感觉赵成可以成功,只有仗义的迅哥,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给赵成出谋划策。

一个单身的人,教另一个单身的人怎么谈恋爱,这件事情,听起来的确有些魔幻,但当时的生态就是这样。

然而,纵使有着陆逊的助攻,直到毕业,赵成依然是“马仔”,就连在毕业的时候,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自爆,都未曾发生。

这倒是让不少想要看乐子的人失望了。